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及时放款给开发商,到底是谁的责任

请问下,如果办理下来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没有及时放款给开发商。购买了房屋的人员,没有及时接到房,开发商还要追究购买人违约责任,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如果买房人提供了应交的所有贷款手续,那肯定与买房人无关。买房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何时批贷,何时放款不由买房人决定,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决定的。
如果因为买房人的贷款材料不齐全,导致未及时放款,那就是买房人的责任了。
开发商也就是欺负欺负你们买房人,他绝对不敢起诉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你有理,就拒绝开发商的索赔要求。追问

但是销售人员说,我给你说清楚了的,我们贷(办)不下来,如果到时公积金贷款没到,接不到房不说,你还要负违约责任(30天内万分之五,30天后5%)。未比他说清楚了,就是我的责任?我有不管放款。。。。他这是吓我。

谢谢,求祥细解答。

追答

开发商肯定会说你违约呀,别害怕,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我觉得没有开发商说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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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9
这要看流程中哪个环节超过时效,有可能银行,也有可能在住房公积金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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