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德居士,末学是刚皈依的佛子,我是吃素的,如果我自己不杀生,看见别人在自己身边杀生,或者自己...

各位大德居士,末学是刚皈依的佛子,我是吃素的,如果我自己不杀生,看见别人在自己身边杀生,或者自己做肉食这样可以吗?就是我要工作的地方,不用厨师杀生,有可能做肉食,由别人在自己的身边杀,做为佛弟子,这样的工作可行吗?我不知道如何帮助众生。不知道这种工作能不能干请开示。

我不是什么大德,你也不能称为佛子,佛经里佛子是对菩萨的称号,《楞伽经》最后有关于食肉问题的详细解释,下面是原文和注解:
尔时大慧菩萨以偈问曰。
  彼诸菩萨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与葱。饮食为云何。惟愿无上尊。哀愍为演说。愚夫所贪着。臭秽无名称。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诸过。不食为福善。惟愿为我说。食不食罪福。
  大慧菩萨说偈问已。复白佛言。惟愿世尊为我等说食不食肉功德过恶。我及诸菩萨于现在未来。当为种种希望食肉众生分别说法。令彼众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净明了。(唐译云。为未来现在非习所熏食肉众生而演说之。令舍肉味。求于法味。于一切众生起大慈心。更相亲爱如一子想。住菩萨地)疾得究竟无上菩提。声闻缘觉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无上菩提。
  记曰。此因上世尊一往开示理行因果究竟已极。而大慧至此特以食肉为请者。将示真修如实行者。当以性戒为本故也。如楞严进修五十五位。初以三种渐次为首。悲夫。众生所以常寝生死者。独以淫杀盗妄四种根本重罪牵缠。不得出离也。彼首断淫。此专断杀。皆为真修之要。但此经来文未尽。不能毕见如来清净垂范耳。或曰。诸经首唱断杀。楞严独唱断淫。说者以真修以断淫为本。利生以断杀为先。何言断肉便为真修耶。愚曰。不然。如来说法。各随所因。初无执一之谈也。彼因阿难误堕。便唱断淫。此因夜叉王宫。便唱断杀。各随性习偏重。所谓痛处着锥耳。良以众生贪着五欲因缘。沉沦生死。五欲者财色名食睡也。岂独色欲偏令人生死。而食便不致生死耶。楞严三相续中。以三贪为本。所谓淫贪杀贪盗贪也。彼首淫贪。而此重杀盗二贪。盖为末世众生。迷于性真。昧于同体。相吞相杀。尤甚罗刹。故如来大慈。特因夜叉鬼王而发之也。彼首刳正性。此先除助因。违现业。盖相须也。然恨未见毕竟之论耳。矧前云一切众生皆摄受欲食。不能摄受法食。此云欲令众生舍于肉味。求于法味。于一切众生慈心相向。如一子地。苟非深得法味。悟平等性。何以不食肉者便能住菩萨地。速得无上菩提耶。此示真修性戒。而因鬼王发之者无疑矣。且曰声闻住自涅槃。亦因不食肉故而能疾得无上菩提者。岂不以贪涅槃味。摄受欲食。为戕害法身。而违平等自性者耶。二乘苟能舍此欲味。则一念顿证无上菩提。成佛之速无过于此。是愚所谓性戒也。智者请深观之。
  恶邪论法(唐译云路伽耶等。此云顺世。又云善论)诸外道辈。邪见断常颠倒计着。尚有遮法不听食肉。况复如来世间救护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记曰。此言外道邪见。尚有遮禁不听食肉。何况如来大悲含育。世所依怙。而许自他俱食肉耶。深明必应制断也。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心来。展转因缘尝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唐译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而食之)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净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众生闻气悉生恐怖。如旃陀罗(此云屠者)及谭婆(此云食狗肉人。又猎师也)等。狗见憎恶。惊怖群吠故。不应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应食肉。凡愚所嗜。臭秽不净。无善名称故。不应食肉。令诸咒术不成就故。不应食肉。以杀生者。见形起识。深味着故。不应食肉。彼食肉者诸天所弃故。不应食肉。令口气臭故。不应食肉。多恶梦故。不应食肉。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故。不应食肉。令饮食无节故。不应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厌离故。不应食肉。我尝说言。凡所饮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药想故。不应食肉。听食肉者无有是处。
  记曰。此甚言食肉之过患也。其实不应食肉有无量因缘。今略说者如是耳。首称一切众生于生死中靡不曾为父母兄弟六亲眷属朋友知识者。此所谓法性平等。同体之慈也。以亲因而观众生。则无肉可食。以佛性而观众生。则无物可取。无物可取。则众生相空。无肉可食。则自性清净。相空性净。此所以为性戒成就。一念而登佛地也。不食之利。既能远取菩提。而食之之害。则当断佛慧命。永殒善根矣。由是观之。如上略说之过。犹举易信者言之。为遮众生恐怖故耳。

  复次大慧。过去有王。名师子苏陀娑。食种种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谋反。断其奉禄以食肉者有如是过故。不应食肉。
  记曰。此甚言昧于同体。故致食人。违背性真。故致反逆。顺逆由己。而依违应之矣。二译此中有多因缘。当合观之。
  复次大慧。凡诸杀者。为财利故。杀生屠贩。彼诸愚痴食肉众生。以钱为网而捕诸肉。(魏译云。是故买者与杀无异)彼杀生者。若以财物。若以钩纲。取彼空行水陆众生。种种杀害。屠贩求利。大慧。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以是义故。不应食肉。
  记曰。此言因食肉而资杀业也。彼杀生为利而杀。食肉以钱而网。是以食之者众。而杀之者多。杀之者日益多。而食肉者业益甚。是故买与杀者其罪均也。总之皆以妄想贪求故耳。所以杀者求利而想愈增。食者求味而想愈炽。是以杀食相诲。同恶相资。故云亦无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鱼肉者。此其所以业等也。魏译云。我观世间无有是肉而非命者。故我说食肉之罪。断如来种。
  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
  记曰。此明开权显实意也。佛谓我余经中。亦曾许食五种净肉。制断十种生物而已。今则一切顿断。一切生命尽不许食。何者。以昔机未纯。未示佛性义。权且遮制以将就之。欲待时故。今则众志贞纯。说时已至。若不顿断食肉。以顿示佛性种子。令其成实。则我以小乘化人。自堕吝法之悭。此事定为不可。故我于楞伽此会。一切尽断。都不许食也。五种净肉者。谓不见。不闻。不疑。鸟残。自死。是也。应断十种者。谓人。蛇。象。马。龙。狐。猪。狗。狮子。猕猴。是也。

  大慧。如来应供等正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唐译云。声闻缘觉及诸菩萨尚唯法食。岂况如来。大慧。如来法身。非杂食身。大慧。我已洗涤一切习气。我已善择诸心智慧。大悲平等。普视众生犹如一子。云何而许声闻弟子食于子肉。何况自食)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记曰。此世尊广说食肉之过。而以同体大悲结示之也。然如来法身。非杂食身。故以法喜为食。此正欲行人舍离欲食。摄受法食耳。所以切戒行人勿食众生血肉者。以如来视一切众生如一子故。然子之于父母。气分同也。良以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而一切众生皆以如来法身为体故。以同体而观。犹如一子。则无众生。苟食其肉。岂非戕法身。断慧命耶。不食则自性无亏。法身常住矣。成佛之要。莫速于此。不食肉章长行之文。二译甚广。今此文正当魏译十分之一。当唐译十分之三耳。顾此长行虽略。而偈文颇详。详略相因。盖译人善义之体势。殆非佛语有出入也。观者于此三译全经。悉当以义会之。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曾悉为亲属。鄙秽不净杂。不净所生长。闻气悉恐怖。
  记曰。此总颂不净气分等文。所谓长详偈略。且偈又先后互明。
  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亦常离麻油。及诸穿孔床。以彼诸细虫。于中极恐怖。
  记曰。此长略偈详也。葱韭韭蒜。所谓生啖生恚。熟食发淫。故与酒肉并食之。则生诸放逸。增长淫欲也。不食麻油。不惊细虫。况食血肉耶。
  饮食生放逸。放逸生诸觉。(唐译云生邪觉)从觉生贪欲。是故不应食。由食生贪欲。贪令心迷醉。迷醉长爱欲。生死不解脱。
  记曰。此明因杀盗而致淫欲也。楞严谓酒肉葱蒜等为助因。此言食之而生贪欲。贪心迷醉。增长爱欲。故生死不脱者。由彼食贪无明。滋培欲根。故增长耳。令绝食贪。则无明之水既涸。欲爱之田自干。名色之芽自枯。此所以因断味食。而生死顿绝。速至菩提也。

  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若无教想求。则无三净肉。彼非无有因。是故不应食。
  记曰。无有不生之肉。故云彼非无有因。
  彼诸修行者。由是悉远离。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诃责。展转更相食。死堕虎狼类。臭秽可厌恶。所生常愚痴。多生旃陀罗。腊师谭婆种。或生陀夷尼。(魏译作罗刹女)及诸食肉性。罗刹猫狸等。遍于是中生。
  记曰。言好食腥膻。必多堕于此类。性皆然也。
  缚象与大云。央掘利魔罗。
  记曰。缚象。魏译云象掖。唐译云象胁。央掘利魔罗。唐译云央掘摩。皆经名也。
  及此楞伽经。我悉制断肉。诸佛及菩萨。声闻所诃责。食已无惭愧。生生常痴冥。先说见闻疑。已断一切肉。妄想不觉知。故生食肉处。
  记曰。此言如来元不曾许食净肉也。佛谓我先所说见闻疑杀不许食者。其密意已是断一切肉。总不许食矣。以一切肉。总不出此三种杀故。所言不见不闻不疑杀。除此则无肉可食矣。而众生妄想无知。将谓如来许不见等是为净肉。遂生可食之想。此愚之甚也。
  如彼贪欲过。障碍圣解脱。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未来世众生。于肉愚痴说。言此净无罪。佛听我等食。食如服药想。(唐译云。净食尚如药)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厌离。修行行乞食。
  记曰。此责众生无知。妄谓如来许食净肉也。谓众生所以妄谓净肉可食者。以彼贪欲过患所致耳。名虽净肉。其实障碍圣解脱道。与酒肉葱蒜等无差别。而众生愚痴。言此是净而无罪过。是佛所听食者。谬之甚矣。然佛每诫比丘节量时食。勿生贪求。若受信施净食之时。应当观察如服药想。亦如饥世食子肉想。为欲惭愧知足。生厌离心。行乞食法故。然于净食尚然如此。何况教彼食净肉耶。
  安住慈心者。我说常厌离。虎狼诸恶兽。恒可同游止。若食诸血肉。众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无慈慧。永背正解脱。及违圣表相。是故不应食。

  记曰。食肉无慈慧。谓伤同体。无正知见故。永背正解脱。谓不随顺法性。行邪险道。入生死故。违圣表相。谓亏护生威仪。不能化利众生故。有此多失。故修行者不应食也。
  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记曰。此结不食肉者之利益也。凡善恶之报有三。谓现报。生报。后报。如长行历言身口臭秽。物见惊怖。及王臣反逆等。皆现报也。如偈中前云。堕号叫狱。及虎狼臭类。猫狸罗刹。及屠儿等。恶种类中。皆生报后报也。今偈不食肉。而得生梵种。诸修行处。及智慧富贵之家。此乃善业。生报后报。若是而验。现报可知矣。以远秽恶。故生梵种。以能顺法界性。故生修行处。所谓不离道场也。以舍愚痴。故生智慧。以永绝贪求。堪为佛子。故生富贵家。以如来富有法界。贵为世尊。唯达法性平等而能不食肉者。可以克绍家业耳。其他复何与焉。悲夫。一切众生同迷法性。而受五蕴幻妄身心也。观相虽异。观性实同。昧者迷同而忽异。尔乃仇视自心。恣杀以快己。岂不谬哉。此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能了达自心现量。则物我兼忘。人法双泯。一种平怀。荡然自尽。岂非不以忘取着之情。而为成佛之梯筏耶。此所以真修之行。而以断肉为第一清净明诲也。然考之四重。此虽一隅。智者倘能深观而谛思之。即此可以思过半矣。
  此经传云。大部有四十卷。一百五十一品。此来者四卷。唯此一品。以经来未尽。故阙流通。其百八问中。今别问别答者。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总别迷悟因果邪正阶差修证始终根性差等。义已问答明白具足。其未明答者。但名相差别之事耳。如谁生诸宝性已下。至若天地人物万象之差。人欲好乐之别。及佛所补大慧问不及者。算数之事。并华藏世界形状不同等。具如华严世界成就。华藏世界。及阿僧祗寿量诸品证之。则其未至之文。特名相耳。先觉所以不持来者。以所重在唯心唯识法门。欲顿悟一心。即此更无余法。至其所未来者。纵尽法界数量。第不过一心之影现耳。达磨指此为心印。岂此外更有剩法乎。观者应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26
尽量换一个工作为好,厨师这工作跟旃陀罗差不多一样,属于犯戒,不仅不能戒肉,还有五辛,可以把他看成是佛菩萨对你的考试
第2个回答  2014-03-20
如果师兄工作实在没有办法,尽量见杀闻杀不做杀想,或者为这些不幸众生多布施佛号回向相信也不是很坏。南无阿弥陀佛
第3个回答  2014-02-28
虽然没有买卖众生的肉,但因为工资是他们发的,所以有共业。
如果一时之间没法找到更好的不杀生的工作的话,可以先做着,经常念地藏经回向给众生。
阿弥陀佛。
第4个回答  2014-02-28
既然是佛弟子,对自己,要集资净障碍,精进修集福德、智慧资粮,净除无始以来乃至今世所造业障;对别人,要利用一切机会给别人种善根、增益善根。您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所为,是否是为这些事而努力?无始以来业障尚未净除,何苦再添新债?这个工作,是不是必须的?在饭店工作,即便是做财务的都有共业,还况这些工作?
如果是我,原则很简单,对自己,对别人,我所做的事是否符合以上原则,就去做,如果不符合,我想选择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我也不是什么大德 ;)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