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购令下,赠与时是否要求被赠与人具备购房资格才能过户?

我们夫妻在上海有一套房子,想赠与我妈妈,但她是外地户口,属于限购令限制范围。请问:此赠与行为经过公证后,是否能在交易中心过户?

是的。

因为房产限购的原因是不能完成过户的除非你的母亲也具备在上海买房的条件:也就是目前处于已婚状态、原来在上海无房、可以提供2年的社保或个税记录。

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可以先行完成赠与公证,这样也可以基本确保房产利益因为不能过户只是政策原因,今后政策一旦放宽,还是可以随时去过户的。

购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来查询的。当时买进时,是否按份额,如共同共有的则你爸爸按照12的房产交营业税、个税等,你需要按12的房产交契税。

扩展资料:

上海限购令细则关于购房资格相关规定:

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上海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要求,各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信贷房屋信息查询工作。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

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此外,上海银监局已会同规土部门深入核查了部分土地拍卖的竞得资金来源,正在对查实存在资金违规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后续还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土地交易资金来源核查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限购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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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5
因为房产限购的原因
是不能完成过户的
除非你的母亲也具备在上海买房的条件(也就是目前处于已婚状态、原来在上海无房、可以提供2年的社保或个税记录)

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
你们可以先行完成赠与公证,这样也可以基本确保你母亲的房产利益
因为不能过户只是政策原因,今后政策一旦放宽,还是可以随时去过户的追问

我也有这个担心,但是中介告诉我说可以过户,说是限购令限制的是购买而非赠与。 请问您的这个回复有无具体依据

追答

应该是不可以过户的(这种情况下除非是继承才可以)
赠与是可以的,但是就不能过户
你可以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核实一下(以当面核实为准)

如果赠与可以过户,那么限购令就变成废纸一张了,岂不是笑话,任何二手房买卖,都可以转化为赠与来操作的
以下新闻资料请看——
对于能否房产转赠父母再买房的问题,房管局人士表示,赠与同等于转让。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是外地户口同样要受到“限购令”约束,不能提供纳税证明等资料就不能接受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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