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后感,3000~5000字,不要四大名著的,要感人的书

感人的书,最好是高中必读名著

感悟平凡
——读《平凡的世界》有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2007十大感人风云动物》读后感2007-12-09 17:44 下午闲来无事,随手拿起一份《南国都市报》乱翻.翻至最后一版时发现有个《2007十大感人风云动物》,心里面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和感叹号,我只听说过”十大感动中国人物”,想不到还有动物版的!但是,这动物版的到底有多感人?还需进一步考究……

打头阵的是标题为“母爱情深”的一副图片,讲述的是一只狗妈妈为了给孩子喂食而在长江涨水时渡江的故事.图片上,汹涌的江水几乎把树干的枝叶都淹没了,而狗妈妈上岸后连毛上的水珠都没有去甩干,而是坚持不懈地在岸上飞奔着.图片如果没有配上文字解说也许人人都会觉得很普通,不就是狗渡江吗?小菜一碟嘛,有什么感人的?但有了事迹报道后便让人受到了感动,从动物身上都可以看到母爱的伟大,有谁还说这个世界没有真情呢?连一条狗都可以感动中国,我们需要向动物学习.这副图,象征着亲情.

亲情完了,爱情紧随而至.”感人爱情”呈现在了我的面前,说的是2月14日情人节这天,一只母猪奋力撞开屠夫,想救即将被杀的公猪的事.虽然公猪最后还是魂归西天,母猪也被关了起来,但是它们向我们见证了爱情,连象征愚蠢与懒惰的猪都懂得珍惜”猪与猪之间的感情”,我们人还有什么理由去将爱情玩弄于股掌之间呢?有趣的是,猪什么时候也接收了外来文化,知道2月14号这天是情人节了?看来猪都学会了学习,我们人也要努力了.

亲情,爱情都出场了,也该友情露露脸了.第三副图名为”不离不弃”,看上去有点爱情的意思,可我总觉得它说的是友情.说的是一只小狗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中奋不顾身地救同伴的故事.小狗很无奈,为什么同伴趴在地上迟迟不起来,我想即使是它的同伴永远也起不来了,它也不会离开,顶多是找点食物放在同伴面前继续守候下去,直到另一只小狗再次爬起来,和它一起玩耍.友情需要两人甚至更多人来维持,如果中间断了就要懂得去弥补,而不是听之任之,毕竟,友情是换不来的.

感人的故事还有很多,是说不完的.其实生活中还有很多感人的事情,只是我们没发现或是发现了没有在意,动物向我们述说了许多感人的事迹,向我们展现了什么是亲情、爱情、友情还是其他什么,连动物都能做到这一点,我们人又何尝不能呢?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30
魔法世界的启迪
——《哈利波特》读后感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从一个腼腆内向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带领整个魔法界为了自由和权利战争的领袖,经历了无数的磨练和奋斗。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了他的爸爸妈妈被杀害。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和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十一岁生日那天,来自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海格告诉了哈利他的身世,并告诉他他已经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哈利在学校中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也第一次认识到自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渐渐从校长邓布利多那里得知,伏地魔将他标记成自己的劲敌,把这个预言变成了事实。他是唯一一个有机会打败伏地魔的人,整个巫师界的未来都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哈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没有退缩,也没有被“救世之星”的美名迷惑。他和朋友们历经艰险销毁魂器,最终击败了伏地魔。他失去了快乐的童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但是他使魔法界恢复了和平与宁静。如果说他有什么伏地魔从未拥有的神奇力量,那么这种力量就是爱。哈利可以为自己的朋友无私地付出,无所畏惧,而伏地魔自私自利,从来没有朋友,也不愿做丝毫的付出。从出生开始,父母的爱就在哈利的血液中存在,时刻温暖着他,呵护着他。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斯内普从小就受尽冷落和唾弃,孤独地生活在自己封闭寒冷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朋友。直到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他看见了莉莉,这个像阳光一样活泼善良的女孩,彻底地融化了他心中的冰雪,成为了他一生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朋友。他和莉莉一起被霍格沃茨魔发学校录取,但分进了不同的学院,从此,他们带着搁浅的友谊,走上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斯内普加入了食死徒的队伍,而莉莉却和丈夫詹姆波特一起加入了抵抗伏地魔的凤凰社。当得知伏地魔因为自己偷听来的预言要杀死莉莉的孩子时,斯内普动摇了,偷偷地跑到邓布利多教授那里,苦苦地哀求邓布利多想办法保全莉莉的性命,并且答应他弃暗投明,做他的间谍。事与愿违,由于朋友的出卖,莉莉和丈夫都被伏地魔杀死了,只有哈利活了下来。斯内普从此便活在了深深的自责与痛苦中,他用冰冷苛刻,不近人情的性格把自己伪装起来,不让大家看见他内心世界。他在凤凰社里,一次一次地被怀疑,指责,误解,但是因为他对莉莉的怀念和那一句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他和邓布利多之间秘密的约定。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长老魔杖,让自己的巨蛇攻击斯内普。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
多比只是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他的一生本来注定被约束在古老的大宅中,和祖祖辈辈一样,为主人工作,直到死亡。它的心中一直坚信世界上的真善美,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走出这禁锢他的牢笼,做一个自由快乐的小精灵。想要改变这魔法界中已经传承千百年的规矩,不是光靠多比微小的力量就可以的,他偷偷地跑出来提醒哈利将有恐怖的事情发生,又不得不自我惩罚。勇敢的多比只身一人去马尔福家的地牢中营救了哈利,罗恩,赫敏,却被从前的主人用一把银刀刺死了。我从多比弱小的身躯中看到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
罗恩和赫敏是哈利最好的朋友,他们三个被称为“梦之队”。正是因为他们对哈利的鼓励和支持,才得以使哈利坚持到最后。好朋友之间也会有争执,但是他们总能理解对方,他们的友谊在一次次的误会和理解中,反而越加地牢固。在危险关头,他们总能互相帮助,用智慧和友谊化险为夷,挽回局面。
韦斯莱一家人为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牺牲了全家人的安全,牺牲了本来安逸幸福的生活,牺牲了在魔法界原本较高的地位。他们像亲人一样喜欢哈利,给了他家庭的温暖。我忘不了韦斯莱先生看到麻瓜用品狂热的喜爱:忘不了韦斯莱夫人在霍格沃茨保卫战中奋力战斗:忘不了弗雷德在战死沙场,笑容在他的脸上凝结成永恒:忘不了柏西在废墟中抱着弟弟的尸体,失声痛哭,无法释怀……
邓布利多是学生眼中的圣人。但是他也有年少轻狂的野心,也有一时的误入歧途,还有对家人怀着深深的歉意。他信任身边的每一个人,哪怕这个人曾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他从不为哈利打开真相的大门,只是给他一把钥匙,让他在摸索中前进,自己去寻找真相。他是霍格沃茨中最好的校长,因为他时刻把学生放在首位,一视同仁,授予他们知识,更教给了他们做人的守则。
凤凰社的每一个成员:小天狼星,卢平,唐克斯,麦格教授,穆迪……感谢他们每一个人为正义付出的一切,哪怕他们中的几位已经在惨烈的战斗中牺牲,他们的精神也早已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只是一个童话,一个虚幻的世界。但是我觉得它也是现实社会的缩影。这个魔法世界中也有死亡和失去至亲的痛苦,也有残酷的战斗,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也始终不乏爱与希望。在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在黑暗的苍穹中,即使是点点微弱的星光,汇聚在一起,就能构成一条灿烂的星河,为我们指引方向,带来希望!

读《聊斋志异》有感
回首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学史,《聊斋志异》无疑是一部与众不同的传世经典之作。作者蒲松龄以自己的毕生精力收集了大量的民间传说和野史轶闻,将鬼神狐妖和阴阳世界用自己简练的笔触精彩纷呈地展现在使人面前。
《聊斋志异》情节幻异曲折,跌宕起伏,文章短小精悍,这无疑与蒲松龄坎坷的人生道路有关。蒲松龄从小苦读,十年寒窗想考取功名,不料仕途不顺,直到年过古稀才考取贡生。在这几十年里,他生活在社会底层,穷困潦倒,但是接触了大量的平民百姓,也看了不少官员的丑恶嘴脸,听说了许多奇闻异事,累积了大量素材。由于他对当时社会科举制度的不满在心中不断积聚,所以他的作品中也有不少讥讽贪官污吏,表达个人爱憎情感的片段。郭沫若曾为蒲松龄故居题词“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也评价他“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 而他自己以“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勉,对仗工整,引经据典,不难看出蒲松龄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对功名的苦苦追求。《聊斋志异》是蒲松龄一生的成就,也正体现了当时封建科举制度的失败。
在《聊斋》的故事中,《画皮》最为经典,可以说家喻户晓。故事中的王安旭贪图美色和名利,先后抛弃了梅三娘和陈月惠,残忍地设计杀害了她们,并立刻与明霞公主成亲。洞房花烛夜,梅三娘和陈月惠的魂魄变为厉鬼回来索命……王安旭不顾妻子的深情厚谊,为了自己的前程不惜一切代价。蒲松龄把一个身居高位,表面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实则深谋远虑,不择手段的衣冠禽兽刻画得入木三分。读者在屏气凝神阅读时,也会害怕忽然一阵风吹来,有一长发齐腰的女子着一身黑裙飘来,柳眉,大眼,樱桃小嘴,盈盈一握水蛇腰,却见她突然长袖拂面,撕去那张美丽的脸皮,露出半张脸布满丑陋可怕的疤,让人不寒而栗……《画皮》其实也揭露了现实生活人心的阴暗面,利欲熏心,蒲松龄鞭笞了那些为了高官厚禄而不择手段,抛妻弃子的人,也表达了他对被抛弃的女子的同情。
《聊斋志异》中出现的鬼魅狐妖,像小谢、秋容,宦娘、小倩等等大多本性善良,并不是人们传统观念里的厉鬼形象。她们更像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凡女子,死后因为尘缘未了才阴魂不散。她们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充满了无尽的向往,却因造化弄人成了孤魂野鬼。如秋容活着时被欺骗了感情,坠井身亡,只有当她的尸骨被带回故乡才能投胎转世,最后她选择了走到阳光下,灰飞烟灭。这不禁让人为她流泪,深深地同情她不幸的遭遇;聂小倩年方十八,却不幸病死,被迫以美貌和钱财诱惑书生。为了感激宁采臣带走她的尸骨,不顾他母亲的反对,也要做牛做马照顾宁采臣。最终两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能有美满的结局,是因为小倩心中的善良本性和宁采臣的刚正不阿,为人耿直。蒲松龄笔下的宁采臣,或许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影子,是穷苦书生却有着执着的追求,有着不为贫穷生活压迫而改变的正直。
由此看来,蒲松龄笔下的人物虽然各自有着不同性格和背景,但是都蕴含着对纯真爱情,幸福生活的无限向往和美好追求。每当夜色降临,蒲松龄点着一盏孤灯,埋头苦读,窗外总是传来虎狼野兽的嘶鸣声。在蒲松龄的想象中,这些凄惨的叫声就成了美女的呜咽啼哭。这些女子能是从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从书页中飘出来的,或者是从小动物摇身一变而来,给挑灯苦读的书生带去快乐,甚至给他最想要的功名。而书生只有清廉正直,善良上进才能获得正真的幸福。
《聊斋志异》不愧为我国古代最杰出的的短篇小说集,充满浪漫主义的写作手法,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内容充满神秘色彩,又包含了作者最直接、最单纯的情感。其实无论是现实生活也好,阴间地狱也罢,我相信只要人的心中充满善念,光明会驱散黑暗,幸福就会降临。
第2个回答  2008-08-26
我隐约记得百度有个贴吧叫读后感吧,建议楼主去看看!!!可能由你想要的东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