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则作者简介

如题所述

张民安,1965年12月出生于湖北黄冈,1987年毕业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英语系,后投身高中英语教育。1991年至1994年,他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师从李忠芳教授。随后,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梁慧星教授,专注于民商法领域。张民安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担任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并担任多项职务,包括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等。他精通英文并熟悉法文,已发表80多篇学术论文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其中包括《法学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等,部分论文被权威学者广泛引用和转载。他已出版多部法学专著,涉及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过错侵权责任制度、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等,且广受学者引用。

龚赛红,1966年6月出生于湖南桃江县,1987年从湖南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1990年又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取法学硕士学位。她曾在湖南省委党校工作,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后,她到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任职,逐渐晋升为教授并担任法律系主任。龚赛红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商法,特别是商法总则、合同法和侵权法,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有深入研究。她参与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医疗过失责任立法研究》等,并在《法学研究》、《法学评论》等期刊上发表了十多篇学术论文。她的学术成果包括《买卖合同》、《医疗损害赔偿立法研究》等著作,以及在中山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的《商法总则》和《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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