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病退办理条件有哪些 手续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一、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病退办理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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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8

针对一些患有疾病的企业职工来信询问如何办理病退的问题,笔者采访了驻马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蒋英同志,她就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答复。据介绍,对于办理病退的人员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申请。由职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提交在定点医院医疗检查的相关病情资料。应该是经过治疗后伤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从时间上看,就是指停工留薪期已满。

组织审查。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拟被鉴定人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则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时起算。

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按照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从劳动能力丧失的角度来判定,可确认一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熏五、六级伤残可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可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确诊为癌症的,不论是什么癌症,都容易被确认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

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达到50岁,女性达到45岁可以因病退休,达不到此年龄的,可以因病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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