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营业执照三个月了,想让孩子在青岛上学,但是学校不收怎么办?

如题所述

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入学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 义务教育阶段新市民子女申请入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我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二)父母一方在我市居住证; (三)父母一方在我市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四)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五)原学校学籍档案(小学一年级除外)。 小学一年级新市民子女入学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统一报名、统一审查、统一安排。市内三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一般在7月中上旬进行。 其他年级新市民子女入学,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附近学校联系,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所在区市教育(体)局办理就读手续。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区市教育(体)局联系入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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