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增项。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属于变更,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应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要先变更许可经营范围,再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如果需增加生产的许可经营范围则是非常麻烦的。首先你向加工消防灭火 设备的发证部门申请增加生产消防栓应急照明的许可范围。这个申请环节最是麻烦,可能还需要向质监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这个环节就麻烦,耗时也会很久。增加了许可证的范围后,再增加范围执照范围,这个环节非常简单。找工商局准备资料第二天就能下来。
2、办理营业执照增项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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