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同一个地方3天没移动过 一天罚款100一共打了300元,这样合法吗?谢谢

如题所述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表决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此次修正案具体做出了哪些改变?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乘车时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
上车第一件事,系好安全带!司机、前后排乘客都必须正确、规范地使用安全带。深圳从2019年11月1日起,谁不系安全带罚谁!根据新规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并扣2分;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变更车道、转弯等须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且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
根据新规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300元罚款。这次修订,对使用转向灯的情形做了进一步明确,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停车前这三种情况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而且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也就是说,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持续操作、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
将会被认定违法
根据新规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处300元罚款。持续操作、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如回信息、看视频、打游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会被认定违法。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短暂操作导航、用耳机接打电话,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不纳入处罚范畴。
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扣3分
根据新规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罚款500元扣3分。
违规使用远光灯罚款500元扣1分
根据新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原来罚款300元,今后罚款500元扣1分。新规细化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认定情形,包括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临时停车使用远光灯的,都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电动自行车不按信号灯通行罚款300元
根据新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罚款300元。本次修法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设有关规定,严管电动车违法。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部分超速不予以处罚
根据新规规定,在限速值低于60公里/小时的路段,驾驶人的车速超过路段规定时速,但不超过60公里/小时的情况,超速不予以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
(二)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门前道路及内部道路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超过限速行驶的相应责任。
超员载客严格执行“一超三罚”
“一超三罚”,指的是车辆因超员被查实,在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罚款、扣证、记分外,还将对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所属单位或所有人)、机动车使用单位(雇用、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非营运车辆超员20%以上,记6分。
好啦,以上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只是新规中的部分重点内容,深圳调整后的规定出台,是为了让大家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从而保证交通秩序的有序、和谐、健康。作为一名有车一族,在深圳即将正式实施的这些新规中,您最支持哪条呢?欢迎大家在文章末留言分享~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3-24
合法。违法按天计算,而不是按次计算,第一天罚款后并不代表你可继续停车。
第2个回答  2022-03-24
合法的,每一个自然日是都是一个正常的循环!
第3个回答  2022-03-24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规)表决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此次修正案具体做出了哪些改变?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乘车时谁不系安全带就罚谁
上车第一件事,系好安全带!司机、前后排乘客都必须正确、规范地使用安全带。深圳从2019年11月1日起,谁不系安全带罚谁!根据新规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并扣2分;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变更车道、转弯等须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且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
根据新规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300元罚款。这次修订,对使用转向灯的情形做了进一步明确,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停车前这三种情况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而且打灯时长必须超过3秒!也就是说,在变更车道、转弯、临时停车前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3秒的即被认定为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
持续操作、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
将会被认定违法
根据新规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处300元罚款。持续操作、频繁操作手机等电子设备,如回信息、看视频、打游戏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会被认定违法。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短暂操作导航、用耳机接打电话,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不纳入处罚范畴。
不礼让行人罚款500元扣3分
根据新规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显示绿色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罚款500元扣3分。
违规使用远光灯罚款500元扣1分
根据新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原来罚款300元,今后罚款500元扣1分。新规细化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认定情形,包括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临时停车使用远光灯的,都认定为违规使用远光灯。
电动自行车不按信号灯通行罚款300元
根据新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罚款300元。本次修法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设有关规定,严管电动车违法。饮酒后骑电动车,罚款500-2000元。
部分超速不予以处罚
根据新规规定,在限速值低于60公里/小时的路段,驾驶人的车速超过路段规定时速,但不超过60公里/小时的情况,超速不予以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
(二)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门前道路及内部道路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超过限速行驶的相应责任。
超员载客严格执行“一超三罚”
“一超三罚”,指的是车辆因超员被查实,在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罚款、扣证、记分外,还将对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所属单位或所有人)、机动车使用单位(雇用、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非营运车辆超员20%以上,记6分。
好啦,以上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只是新规中的部分重点内容,深圳调整后的规定出台,是为了让大家能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从而保证交通秩序的有序、和谐、健康。作为一名有车一族,在深圳即将正式实施的这些新规中,您最支持哪条呢?欢迎大家在文章末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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