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镇规划区和统征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若改建,应该怎样办理手续,及相关费用,请特别说明土地性质应该

场镇规划区和统征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若改建,应该怎样办理手续,及相关费用,请特别说明土地性质应该怎样来转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普子镇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土地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转让、出租、抵押集体土地。不得代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处置土地的政府职能。
二、严禁村(居)民以任何名义和形式非法向其他村(居)民转让、买卖宅基地或以合作建房、委托建房的名义变相流转集体土地使用权。
三、严格执行村(居)民“一户一宅”政策。杜绝一户多宅(原有的除外)。
四、严格建房用地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超占建房占地面积,一律按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五、严禁城镇居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场镇非法买卖转让农民集体土地,购买宅基地建房,购买村(居)民住宅改扩建房屋。
六、严禁非场镇户口的村(居)民到场镇规划区范围内修建房屋,只能购买合法建设的房屋。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场镇规划区内非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严禁买卖规划区内要拆除的建(构)筑物和附属物。
八、符合建房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首先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现场放线方可动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不批自建。
九、经批准建房的,严格按照审批的位置、范围、建筑面积、层数予以建设。严禁超面积、超层数、超高度建设。严禁未经批准在原有建(构)筑物上加楼或进行外墙装饰装修。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承(揽)建非法建(构)筑物 ,施工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要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无施工资质的只能承建两楼以下的建房,并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十一、严禁村(居)民、国家工作人员购买“两违”建筑物。
十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两违”建筑物办理建房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和土地房屋所有权属登记手续。
十三、对未办理或未办理完结建设合法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供水、供电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供水、供电手续;属商业用房的,工商、税务机关不得为其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手续。
十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办理建房用地手续或只办理建房用地手续不办理规划许可的,以及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之日起一年内不动工兴建,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许可自行失效。
十五、严禁妨碍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不得借机策划、煽动群众闹事。
十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凡违反上述任何条款的,将按规定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是党员、干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七、村庄规划区内的用地和建设参照以上规定执行。追答

手打,希望楼主采纳

追问

我是说是法律法规已允许的情况下,应该怎样办理手续及程序?

而你却在给我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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