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14
不可以,
因为付款业务和收款业务
写到一张记账凭证
上容易混淆,不利于查看
导致账目混乱
第2个回答 2016-04-07
可以,举个例子:
我单位是建筑总包,要求分包单位以公司的名义银行转账缴纳安全保证金,但分包单位会计以个人名义往我公司账号上存入现金,不符合规定,要求他转账缴纳并退还个人名义缴纳的现金。做凭证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安全押金 1000
借:其他应付款-安全押金 1000
贷:现金 1000
一张凭证反映了两个事项,反而容易明白业务的过程。摘要写的是退回分包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安全押金。
第3个回答 2016-01-07
可以,举个例子:
我单位是建筑总包,要求分包单位以公司的名义银行转账缴纳安全保证金,但分包单位会计以个人名义往我公司账号上存入现金,不符合规定,要求他转账缴纳并退还个人名义缴纳的现金。做凭证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安全押金 1000
借:其他应付款-安全押金 1000
贷:现金 1000
一张凭证反映了两个事项,反而容易明白业务的过程。摘要写的是退回分包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安全押金。
第4个回答 2016-03-31
不能!
根据会计原理,收付款在一起叫对冲,实际上意味着坐支。违反会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