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题所述

清正廉洁而不收礼物、遵纪守法。

公仪休担任鲁相以后,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公仪休自己也是身体力行的。他自家园子里长的冬葵菜,很好吃,他就把这些冬葵莱全拔掉了;他家中的妻子织布自己用,他就把织布机烧了,叫妻子回娘家。他说: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农工妇女生产的东西卖给谁呢。

他的这种做法与他自己规定的“受大者不得取小”相符合。也看出了他是一个关心老百姓生活的好官,他宁可自己多花钱从外面买菜买布,也不让自家人种菜织布,为的就是让买菜织布的普通老百姓有生意做有钱赚,的的确确是一个难得的好官。



评价

对公仪休嗜鱼故事的评价: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就要丢官,丢官以后,人家当然不会再送贿赂给你,你自己却又因为失去了俸禄,什么爱好也都无法实现了,因此,受贿是不合算的。

公仪休是出身鲁国的博士,鲁国的博士或当为儒生,公仪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却又不同于儒家的那些从高起点出发的大道理。不过。这里讲的小道理,却很实在,人人能算这笔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05
公仪休,春秋时期鲁国人,官至鲁国宰相,因为廉政,不收礼物,守法而被流传后世,教导的学生都很有名。
简介
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宰相。其事迹载于司马迁《史记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循吏,守法循理的官吏。《史记·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原文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①。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②。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③,遗君鱼④,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⑤,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⑥,拔其园葵而弃之⑦。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⑧,燔其机⑨,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⑩”?
注释
①高弟:一作“高弟”,指才优而学业品弟高。 ②受大者:领取俸禄多的人,指官位高的人。取小:占小便宜。 ③嗜:极为喜好。 ④遗:赠送。 ⑤免:免官。 ⑥茹:蔬菜的总称。⑦园葵:菜园中的冬葵菜。 ⑧家妇:妻子。⑨燔:烧。 ⑩工女:此指织妇。 雠:出售。
译文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管家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管家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成了罪人,以后还能吃得上鱼吗?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第2个回答  2020-01-28
公仪休是个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公正无私、以身作则、机智聪明的人(求赞赞😍)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3-26
公仪休是个清正廉洁的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