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09
法律未规定开庭期限,但规定了审结期限,一审法院需要在该期限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2个回答 2010-07-07
1、现在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取证,如果是在调查取证,应该是有一方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并且得到法院的许可,在案卷中应该可以看到申请书。
2、调查取证的申请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七天提出,调查取证的时间计算在法院的审理期限之内。对于一审案件,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3、你们起诉才两个星期,还没有过举证期限。开庭前会给你们传票或者通知,有什么补充的证据你们也还可以在举证期限之内向法庭提交。
第3个回答 2014-04-25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并没有规定必须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案件,只有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如延期后仍然无法在审限内结案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次延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