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享受高新企业加计扣除企业没享受的原因如何写?

如题所述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由此可见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后三年内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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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1
你为撒不享受啊,把你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就可以了啊
第2个回答  2018-05-25
为什么不享受啊,把你的真实情况写清楚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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