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劳动法规定每周休息两天这个规定只是针对正规企业的,很多地方,尤其是一些比较小的城镇里,打工的人大部分也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所以很多地方的企业都不休息。
首先,劳动法规定的每周休息两天,这规定在现在的企业很难做到。在国家机关、行政单位可以,有些大型国企也能做到,但企业是要生存要利润的,是不会放那么假的。因为,企业家老板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为了利润他会节源开流,压缩各项成本。工厂是不会严格按劳动法执行的,表面上规范的也是在打擦边球。
劳动法对产业基层员工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主宰权被企业或老板掌控,即使仲裁,员工付出的代价以及时间成本都非常高,员工往往以放弃权益为妥协,没有办法谁都要生活。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大部分工厂和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来发加班工资,其实加班都是被大多数员工支持的,毕竟不加班只拿底薪,很多人都做不到,因为生活压力真的太大了。
根据我国现有情况,目前一共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后面两种都需要企业特殊申请,不过基于目前很多地方都是按照最低标定底薪的,要是真正按照劳动法每天八小时,一周双休的话,很多员工只能拿到最低保障工资,所以为了多赚钱,他们也愿意加班。
劳动法规定每周休息两天,有些工厂一天也不休息,违背劳动法的。
全国各地,每个城市都有个最低工资,像苏州这种牛逼的城市,最低工资也才2000出头。国家规定双休8小时没错,如果你想享受这个待遇,那么你就只能拿最低工资,有的工厂伙食费还要从你的工资里扣,这样到手的钱就更少了。工厂这种地方大家都知道,工资主要是靠加班。
因为,企业家(老板)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为了利润他会节源开流,压缩各项成本。工厂是不会严格按劳动法执行的,表面上规范的也是在打擦边球。比如劳动合同上写的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8小时,周末上班按双倍工资计算。可是公司会设法把周六变成会议、总结、活动等等,实际还是上班,但不付加班费了。
再说工厂接了订单是要按期交货的,为了赶交期也不允许一周放2天假。老板会动员员工,通常这么说的:企业,首先要生存,要赚钱!企业赚了钱才能发得起员工工资。鼓励我们多加班,大多数人为了挣加班费还是愿意加班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