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2019农保补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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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民扶贫。针对居住在土窑洞的贫困群众,如土窑洞整体结构安全,对土窑洞进行砖砌加固改造。对居住在滑坡险段、河道控制区、煤矿沉陷区和偏远贫困村的贫困户,继续实施整体移民搬迁。在搬迁安置上,严格按照房屋主体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生态环境、后续管理机制配套的“一体六配套”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确保搬迁群众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执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贫困户搬迁优先向县城、建制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布点安置。20xx年在巨家、亭口、相公三镇各安排20户指标,每户补助3万元,进行贫困户进镇安置试验。使柴厂绿色生态型、冯家矿区服务型、宇家山休闲旅游型、二厂商贸服务型、浅水塬丝路民俗生态旅游型五种新型移民社区初具规模。到2030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
2.教育扶贫。针对缺知识缺技术的贫困户,用足用活中、省、市教育扶贫政策,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通过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使贫困户子女都能掌握基础文化知识,打好脱贫底子。抓好教师帮扶留守儿童工作,使每个适龄青少年都能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幼儿教师配置和幼儿园建设,降低收费标准,使贫困家庭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不让贫困户子女“输在起跑线上”。积极落实职业教育改革政策,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整合各部门培训资金,支持开办一批特色优势专业,培育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每户培养一名“明白人”。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雨露计划”培训扶持力度,使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培训。加大贫困大学生扶持力度,不断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到20xx年末,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县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实现较大提升。
3.产业扶贫。针对部分贫困户发展产业缺乏资金的情况,利用中、省切块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各贫困村的贫困户规模,每村安排一定数量的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直接扶持到户项目。今年全县安排精准到户资金477.2万元,统筹往年未实施完的到户资金858.4万元,总计可用于精准到户扶持资金1335.6万元。各驻村工作队要会同镇村干部、贫困群众,量身定制扶贫措施。直接扶持到户资金以“一卡通”直接补助到户为主,也可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购置发放良种、苗木、化肥、果袋、农药等关键性生产资料。发放产业到户资金、物资时,必须按产业到户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做到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数额公开。采购扶持物资时,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达到“优质优价”。果业、林业等部门要结合苹果、核桃基地建设,为贫困户免费足量供应苹果、核桃苗木,扶持贫困户挖掘土地潜力,发展致富产业。
4.开发就业岗位。针对因城镇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失地贫困户,各有关部门和包扶责任人要多方联系,争取用地单位多设立公益性岗位和“爱心岗位”,通过就地打工增加收入。对于有一定知识技能的贫困户,有关企业可让出一部分初级产品加工业务或粮食、蔬菜等消费品供应业务,通过初级产品加工或消费品生产供应,帮助支持贫困户增加收入。
5.经济组织带动。对村内或邻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贫困户,要积极开展思想发动工作,动员贫困户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搭帮扶贫。具体运作实行项目管理,每年确定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筛选5—10户贫困户进行“传帮带”。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确定实行申报制,贫困户确定实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双向选择。年底对扶贫效果显著、技物结合投入大、通过县上考核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扶农办从扶贫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充分调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6.土地流转。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于靠近现代农业园区或现代农庄、经营大户的贫困户,可以考虑适当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方面利用流转出的土地取得租赁收入,另一方面把人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园区从事生产作务,增加劳务收入。
7.倡导节俭办理婚丧嫁娶。针对农村部分贫困户因婚丧事致贫、返贫的实际情况,镇村党政组织及包扶部门要及时制止“高价彩礼”行为,配合县妇联做好婚龄女青年的思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买卖婚姻”行为。各贫困村都要成立红白事理事会,帮助贫困户节俭办理红白事,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文明节俭新风尚,革除陋习,减轻贫困户在办理红白事及“随礼”中产生的负担。
8.大病救助。对于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或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户,镇村党政组织及包扶责任人要及时帮助办理“新农合”报销及民政大病救助手续,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要引导支持其增强生活信心,正确面对困难,积极克服困难。
9.政府兜底。结合全县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衔接成果,对没有发展能力的老弱病残特困人口做出兜底性制度安排,通过落实低保、五保、新农保、高龄补贴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低保群众,民政部门要做到应保尽保,并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新农保办公室要及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因天灾人祸致贫或返贫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采取自然灾害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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