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账会计在职时,漏报了一家公司的个税,离职三个月后,原公司告知被税务罚款1000元,工资三个月都没有发下来,现在要扣发工资,这样的操作违法吗?这个罚款的费用应该是谁承担?
谢谢您的回复。
工作时间是5.25-8.12.税务处罚的是4-6月份的个税未申报,7-9月份的个税也是要申报的,但是处罚的完税凭证是10.22.按税务的正常流程是4-6月份的逾期未申报,7-9月份的申报也是申报不了的。10.22的罚款是备注是4-6月份,罚金1000元,这个罚金是要我全部的承担吗?
你工作期间的你承担,单位管理有漏洞也要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