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则时事新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这则新闻是这样的,林女士在观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时,发现剧中女主角的家和自己几年未住的别墅很相似,经过了仔细的辨认,林女士又回家检查,发现剧中拍戏的别墅确实是自己的家,自己几年未住的别墅出现在电视剧中,自己却毫不知情,林女士特别气愤,一怒之下把物业,剧组以及电视剧播放的平台方都告上了法庭,并提出了索赔的要求。
读完这则新闻,会令人觉得林女士的遭遇非常值得同情,同时也会觉得特别气愤,自己的东西怎么就被使用了,自己还蒙在鼓里,在财产和所有物受到侵权使用的时候,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将违法者告上法庭,让他们得到应用的惩罚。
后来经过了调查,得知了这件事发生的前因后果。是物业擅自把林女士的别墅租给了剧组拍戏,剧组方并不知道房子是林女士的,一直认为这套别墅是开发商的样板房。
林女士在得知了自己的别墅被使用后,做出了维权的举措,在生活中,如果发现了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一定不要沉默,要积极的去维权,一方面保证自己的权益不会再次受到损害,也要为自己的损失讨回公道。同时也是在与这种不正当的风气作斗争,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让那些损害他人利益的蛀虫得到惩罚,给这一类人或组织敲醒警钟,以正社会风气。
维权最好的方式方法就是到法院去起诉,我国的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遇到这种事情如何赔偿,相信法律的公正,法律会给人们做出最公正的判决。林女士的这种做法我完全支持,希望林女士尽快弥补自己的损失,为自己讨回公道,未来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再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