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再度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币“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哪些严重的危害?

国家发改委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通报1-10月发用电、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并就能否确保粮食供应储备、煤炭供应是否有保障、天然气供需情况如何等近期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在本次发布会上,发改委还明确阐述了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并表示将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来看发布会重点内容:

1、1-10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671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2.2%。10月份,全国发电量6393亿千瓦时。其中,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5.2%、16.9%、23.5%、0.4%,水电同比下降11.9%。

2、粮食生产总体向好,粮食储备供应总量充足。发改委将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3、当前煤炭产量较快增加、电厂存煤持续提升、煤炭期现货价格大幅回落。发改委明确,随着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电厂供煤、存煤和港口煤炭场存煤水平还将进一步提升,今冬明春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够得到可靠保障。

4、发改委指出,受当前全球天然气供需形势紧张、气价暴涨影响,今年供暖季全国天然气供需总体紧平衡,高峰时段部分区域供需矛盾可能较为突出。

5、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财政金融、碳汇能力、统计核算和督查考核等支撑政策。

6、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

7、发改委将不断加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质押至贷款投放的传导途径,更好满足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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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27
国家发改委:全面整治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青瞳视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报北青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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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国家发改委11月例行发布会上,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11月1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据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该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此外,浙江省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至今近2个月的时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做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在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按照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畅通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各类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1-22
 原标题:发改委:将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介绍了目前粮食生产、储备与煤炭的供应情况,并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表态。孟玮表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我国粮食、煤炭供应能够保障
  目前,粮食生产、储备与煤炭的供应情况备受各界关注。在本次发布会上,孟玮首先指出,当前粮食生产总体向好。全国粮食产量将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为国内粮食市场供应奠定坚实基础。从粮食储备供应看,总量充足。政府储备规模稳中有增,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企业商品库存增加较多,小麦和稻谷商品库存均同比增加50%以上,防范风险能力有效增强;36个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达到15天及以上市场供应量。
  孟玮表示,为确保粮食安全稳定供应,发改委将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粮食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提高粮食储备调控能力、开展重要农产品(6.250, 0.02, 0.32%)国际合作。在健全粮食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上,发改委将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奖补力度,让农民种粮有钱挣、让主产区重农抓粮不吃亏。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在能源保供方面,孟玮表示,近期,发改委提出一系列针对煤炭的保供稳价措施。随着相关措施逐步落实,成效日益显现。从产量看,煤炭产量较快增加。从存煤看,电厂存煤持续提升。从价格看,煤炭期现货价格大幅回落。随着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电厂供煤、存煤和港口煤炭场存煤水平还将进一步提升,今冬明春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够得到可靠保障。
  此外,对于今冬天然气供应形势,孟玮指出,受当前全球天然气供需形势紧张、气价暴涨影响,今年供暖季全国天然气供需总体紧平衡,高峰时段部分区域供需矛盾可能较为突出。
  将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全面整治
  日前,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孟玮表示,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
  孟玮指出,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孟玮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发改委还将持续做好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1-22
中新网11月16日电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6日指出,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国家发改委16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前期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见时,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近日,又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请问国家发改委对部署虚拟货币“挖矿”治理有何考虑?下一步将有何具体措施?

  孟玮指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今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孟玮强调,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孟玮称,为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目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虚拟货币“挖矿”监测和整治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孟玮表示,下一步,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对其加征惩罚性电价,形成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高压态势。
第4个回答  2021-11-27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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