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贷款了怎么办?教你五个小技巧

如题所述

银行贷款到期了,没钱还怎么办?

您好,

1、到银行开具相关证明:银行借款后能再续贷相等的金额的证明

2、找到相关的投资担保公司或是能够提供垫资还款的公司,商议个人贷款垫资问题。

3、达成协议,投资公司出资还清银行贷款,借款人再用借出来的钱还给投资担保公司,并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

补充:

银行贷款逾期不还,会有很多后果。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罚息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同,比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一些小贷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可能会还要多一些。这就意味着,你估计贷了1万块钱,但你要超过3个月不还,你最后可能要还10几万的利息和滞纳金。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每当你逾期产生后第二天,你的名字就会同时出现在银行内部系统,随后行长和风控都会看到。逾期后,信用报告不可避免的会留下不良记录。一旦留下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无法容易申请了。如果逾期情节严重,今后办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罚息还只是金钱上的损失,而不良信用记录却是无形资产的损失,造成的影响是金钱也无法弥补的。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不少人在再次申请房贷时,却发现自己由于粗心,在过去的老房贷上留下了太多的逾期还款记录,除了房贷逾期还款要罚息,还有可能无法顺利获得银行房贷的优惠利率,更有甚者,想再次办理房贷都变得不可能了。

4、拉进黑名单,子女无法上重点学校而对于一些故意拖延银行债务的“老赖”,将被拉入黑名单。以至于无法乘坐飞机、高铁、住宿等;更严重的是子女将无法上重点学校;未来会有更多的处罚,可以说是生活将寸步难行。

5、影响个人职业生涯对于助学贷款逾期的同学,连续逾期超过90天且情节严重的,银行或学校会在媒体上公布身份证号、逾期信息,或告知工作单位。恶意欠款或有意拖欠的,银行将会。逾期但未连续90天的,且逾期后能及时补救,按时还款,信用水平不会受到太大影响的。

6、银行发律师函,到若你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那就很严重了!,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将向,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7、判决下来后,会强制执行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8、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将受到法律制裁。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情况下,要承担还偿还责任。

贷款没钱还怎么办?

如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如果贷款机构到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

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的生效判决。

则可能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

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扩展资料:

罪的界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贷款罪论处。

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

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罪。

2、要把贷款与借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十分容易与贷款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贷款罪而应以借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与借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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