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光的三原色是红绿蓝

光的颜色是与能量有关的,为什么不能用可见光中能量最大和最能量最小的
红光和紫光叠加成所有颜色呢?

红黄蓝

A:原色理论

三原色,所谓三原色,就是指这三种色中的任意一色都不能由另外两种原色混合产生,而其他色可由这三色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出来,色彩学上将这三个独立的色称为三原色。

B:混色理论

色彩的混合分为加法混合和减法混合,色彩还可以在进入视觉之后才发生混合,称为中性混合。

(一)加法混合

加法混合是指色光的混合,两种以上的光混合在一起,光亮度会提高,混合色的光的总亮度等于相混各色光亮度之和。色光混合中,三原色是朱红、翠绿、蓝紫。这三色光是不能用其它别的色光相混而产生的。而:

朱红光+翠绿光=黄色光

翠绿光+蓝紫光=蓝色光

蓝紫光+朱红光=紫红色光

黄色光、蓝色光、紫色光为间色光。

如果只通过两种色光混合就能产生白色光,那么这两种光就是互为补色。例如:朱红色光与蓝色光;翠绿色光与紫色光;蓝紫色光与黄色光。

(二)减法混合

减法混合主要是指的色料的混合。

白色光线透过有色滤光片之后,一部分光线被反射而吸收其余的光线,减少掉一部分辐射功率,最后透过的光是两次减光的结果,这样的色彩混合称为减法混合。一般说来,透明性强的染料,混合后具有明显的减光作用。

减法混合的三原色是加法混合的三原色的补色,即:翠绿的补色红(品红)、蓝紫的补色黄(淡黄)、朱红的补色蓝(天蓝)。用两种原色相混,产生的颜色为间色:

红色+蓝色=紫色

黄色+红色=橙色

黄色+蓝色=绿色

如果两种颜色能产生灰色或黑色,这两种色就是互补色。三原色按一定的比例相混,所得的色可以是黑色或黑灰色。在减法混合中,混合的色越多,明度越低,纯度也会有所下降。

(三)中性混合

中性混合是基于人的视觉生理特征所产生的视觉色彩混合,而并不变化色光或发光材料本身,混色效果的亮度既不增加也不减低,所以称为中性混合。

有两种视觉混合方式:

A:颜色旋转混合:把两种或多种色并置于一个圆盘上,通过动力令其快速旋转,而看到的新的色彩。颜色旋转混合效果在色相方面与加法混合的规律相似,但在明度上却是相混各色的平均值。

B:空间混合:将不同的颜色并置在一起,当它们在视网膜上的投影小到一定程度时,这些不同的颜色刺激就会同时作用到视网膜上非常邻近的部位的感光细胞,以致眼睛很难将它们独立地分辨出来,就会在视觉中产生色彩的混合,这种混合称空间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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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4-20
其实不是物理原因,是生物原因。人类看物体的颜色主要是光进入眼睛,对视网膜感光细胞的刺激,而感光细胞主要是对红、绿、蓝三种光感觉较强,对其他光则是组合较弱的信号合成的感觉。
so,给与这三种细胞一定刺激就会有与看五颜六色的效果相同
so,有三原色
第2个回答  2006-04-20
回答者:milksea - 举人 四级 4-20 16:27
第3个回答  2006-04-20
因为这些颜色美丽。
第4个回答  2006-04-20
色光三原色的确定
三原色的本质是三原色具有独立性,三原色中任何一色都不能用其余两种色彩合成。另外,三原色具有最大的混合色域,其它色彩可由三原色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出来,并且混合后得到的颜色数目最多。
在色彩感觉形成的过程中,光源色与光源、眼睛和大脑三个要素有关,因此对于色光三原色的选择,涉及到光源的波长及能量、人眼的光谱响应区间等因素。
从能量的观点来看,色光混合是亮度的叠加,混合后的色光必然要亮于混合前的各个色光,只有明亮度低的色光作为原色才能混合出数目比较多的色彩,否则,用明亮度高的色光作为原色,其相加则更亮,这样就永远不能混合出那些明亮度低的色光。同时,三原色应具有独立性,三原色不能集中在可见光光谱的某一段区域内,否则,不仅不能混合出其它区域的色光,而且所选的原色也可能由其它两色混合得到,失去其独立性,而不是真正的原色。
在白光的色散试验中,我们可以观察到红、绿、蓝三色比较均匀地分布在整个可见光谱上,而且占据较宽的区域。如果适当地转动三棱镜,使光谱有宽变窄,就会发现:其中色光所占据的区域有所改变。在变窄的光谱上,红(R)、绿(G)、蓝(B)三色
光的颜色最显著,其余色光颜色逐渐减退,有的差不多已消失。得到的这三种色光的波长范围分别为:R(600~700nm),G(500~570nm),B(400~470nm)。在色彩学中,一般将整个可见光谱分成蓝光区,绿光区和红光区进行研究。
当用红光、绿光、蓝光三色光进行混合时,可分别得到黄光、青光和品红光。品红光是光谱上没有的,我们称之为谱外色。如果我们将此三色光等比例混合,可得到白光;而将此三色光以不同比例混合,就可得到多种不同色光。
从人的视觉生理特性来看,人眼的视网膜上有三种感色视锥细胞--感红细胞、感绿细胞、感蓝细胞,这三种细胞分别对红光、绿光、蓝光敏感。当其中一种感色细胞受到较强的刺激,就会引起该感色细胞的兴奋,则产生该色彩的感觉。人眼的三种感色细胞,具有合色的能力。当一复色光刺激人眼时,人眼感色细胞可将其分解为红、绿、蓝三种单色光,然后混合成一种颜色。正是由于这种合色能力,我们才能识别除红、绿、蓝三色之外的更大范围的颜色。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色光中存在三种最基本的色光,它们的颜色分别为红色、绿色和蓝色。这三种色光既是白光分解后得到的主要色光,又是混合色光的主要成分,并且能与人眼视网膜细胞的光谱响应区间相匹配,符合人眼的视觉生理效应。这三种色光以不同比例混合,几乎可以得到自然界中的一切色光,混合色域最大;而且这三种色光具有独立性,其中一种原色不能由另外的原色光混合而成,由此,我们称红、绿、蓝为色光三原色。为了统一认识,1931年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了三原色的波长λR=700.0nm,λG=546.1nm,λB=435.8nm。在色彩学研究中,为了便于定性分析,常将白光看成是由红、绿、蓝三原色等量相加而合成的。

参考资料:http://www.dqpi.edu.cn/jxx01/homepage/design/id/text/secai/scai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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