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要求双侧裸眼视力均4.8及以上,其他体检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 这是我们县公安普警考试的体检对视力的要求,我看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里面是写着矫正 或 裸眼视力4.9以上就可以了。 我打了电话问县人事局,它们说是按照裸眼视力标准,这样子的要求不是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不一致吗? 请问,它们有权这样做的吗? 这是违法的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