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法提供房产证而有固定经营场地的需哪个部门证明才能办理?

如题所述

办理营业执照,可以提交的地址证明材料有不少:
一、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两个就是“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了,申请者提交其中一个就可以。
二、属于非自有房产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或者土地权属证明。
若申请者是租用办公室、写字楼或者租商铺开公司的话,则需要准备《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协议》、《房屋借用协议书》等其中一项,以及房屋房产证复印件,需要承租方配合提供。
三、尚未取得注册地址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购买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新购房的申请者在房产证尚未发放下来时,凭借购房相关合同办理营业执照也是允许的。
2、没有购房相关合同的,可以提交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
四、使用小区住宅房注册公司的,除了要提供地址证明材料,还要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并出具有居委会盖章的《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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