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算加了你的名字也没用,因为是婚前买的,而且是夫家全款买的情况下,离婚后房子也是他的。根据新婚姻法,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夫家出全款买的房子,都与妻子无关。只有在男方家庭指定她也拥有一份的情况下,她才拥有一份。否则,离婚后永远是他的。
我们来谈谈如果男方不写你的名字就分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根据你们的关系程度,如果你们过了一段时间要结婚,男方不写你的名字就为他的房子付钱是很正常的。如果他已经交往了很长时间,他没有加你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他的家庭。或者是你们的关系不稳定。男方父母婚前买房,是男方的婚前财产,从道理上讲,不加女方的名字,是合理的。
为什么非要加她的名字呢?在我们这里,流行的方式是男方买房,比如说200万,女方出钱装修,不管多少估计都比购房款少,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加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不花钱,不加名字,我觉得也不为过,是完全合理的。一句话,女孩子应该保护自己,争取自己的权益,但不能为了分房子而结婚。
一个真正喜欢你爱你真正想和你结婚组成家庭一起生活的男人会信任你,特别是在家庭财产方面把你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而不是他家全款买房不加你的名字;男人和女人走进婚姻除了爱情亲情更重要的是信任!
一旦婚姻中掺杂了这些东西,就会让人不清楚自己的位置在哪里。你没有为这个房子付出一分钱,所以你确实不应该加你的名字。此外,你和这个人结婚了,和这个人住在一起,而不是和这个房子住在一起。你为什么这么关心这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