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去交警队责任认定书一定要本人吗?

出了交通事故,去交警队责任认定书一定要本人吗?

出了交通事故,去交警队责任认定书不一定要本人。
一般要求本人处理,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让代理人去。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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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8
当然是本人才可以拿,不是本人的话必须要有委托书,没有委托书。是不允许拿的。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必须要交给本人的。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想寻找一份宁静,找一个独处的空间,然后让自己的思绪随风飘荡,在胡思乱想的宁静中暂且逃避一下。当灵魂承受不住生活的负载时,只能向天空发出累了的讯号,太累了,这种累的感觉可不是常人能够想象。每一天都想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份宁静,然而,真的很难。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或许我只是一个庸人罢了。为什么要去寻找什么的宁静呢?其实是想期望平和,在今年这个不平凡不好过的日子里。我反思了又反思。大多数的时间里我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生活中的种.种,总是在一些特定的日子里牵动人的思绪。说到寻找的宁静,每个人都期望拥有这一刻。而对我来讲,独处的时刻中可能这种感觉更重一些,然而那并不是绝对的。有些时候,虽然人在喧闹嘈杂的环境中,但是心早已经飞到不知什么样的境界中去了,经常颜面依笑的我,在内心的恒定已经将一切纷杂的事物看穿看透。人有时会假扮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其实不然,这一切的外形也缘于无数次摸爬滚打,然后是反思的终结。没有真正好处上的激动,没有对生命对自然真正发自内心的崇敬,没有一种对人生、对世界的感激与欣赏,没有那种通透的理解,没有一颗善良的易感的心灵,也就没有最后的悟醒,更没有那种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恬淡与超脱。许多时候为了寻求宁静而产生的动力,远远大于一切外部事物所引发的某种力量,每一个人在追寻宁静的过程中,也可能是一种精益求精的过程。这是为什么呢?我笑着问自己。对于一个真正融入生活中的人来说,会感叹世界造物的神奇。会对生命和自然发自内心的崇敬与关心,这才是一种真挚的感激与赞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8
不一定是本人去,如果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受伤了,或者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去不了的,可以由其亲属,或者是关系比较要好的朋友。代替到交 警 队,办理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可以。
第3个回答  2022-01-28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去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一定要本人确认签字才能够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第4个回答  2022-01-28
在警察勘察事故现场和调查情况时,本人应接受警察的询问,但认定书可以委托代理人去接收并有委托代理人代理处理调解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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