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纸质发票后还能索取电子发票吗

开过纸质发票后还能索取电子发票吗

开过纸质发票后不能索取电子发票,一笔业务不可以索要两份发票。
除了以下情况:
1、发票当月开具,与商家协商同意,商家收回纸质发票作废,重新开具;
2、发票以前月份开具,与商家协商同意,商家红冲纸质发票,重新开具。
电子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从传统的物理介质发展为数据电文形式;
2、打破了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具备了发票会计档案电子记账的条件;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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