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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属于耕地吗
农村
自留地
那一年分的
答:
法律分析:1962年。根据1962年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规定,当时由生产大队或生产小组划出
耕地
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给社员家庭作为
自留地
,长期不变,用于开展家庭副业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
农村
自留地
被征用应赔偿多钱一亩
答:
2、水田分为
耕地
水田和农地水田,其中耕地水田
是
每亩地补偿9万元,农地水田一亩补偿9.9万元。3、征收林地及农用地一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农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一亩补偿2.1万元。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和归属
答:
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
属于
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地
、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
开垦的荒地种了40多年,归自己吗
答:
城市市区的土地
属于
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对于这个比较专业性的问题,笔者咨询了农业部门管...
农村
自留地
使用权?
答:
农户经营
自留地是
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生产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
耕地
的数量。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
村委会有权收回
自留地吗
答: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对该类问题的回复如下:1、
自留地属于
承包地。村组和你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中包含这部分土地。这样是不能收回的。2、自留地不属于承包地,而是集体当年在承包分配土地时之外预留给各家的机动地。这种情况,只要召开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村里可以收回。不管是哪...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能确权?哪些土地不能确权?
答:
3、自留地不能确权到户
自留地是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根据1962年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规定,当时由生产大队或生产小组划出
耕地
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分配给社员家庭作为自留地,长期不变,用于开展家庭副业生产。
自留地属于
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
退耕还林后土地还
属于
自己吗
答:
国家所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
属于
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
口粮地和劳力地
属于
什么性质
答:
每人使用这种土地连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所规定的分配给社员种植蔬菜的土地,合计不能超过当地人均土地数的10%。人民公社化时,将社员
自留地
收回,1961年又恢复。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后,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
耕地
面积的4—7%。自留地的所有权
属于
集体,使用权属于社员,自留地...
农村
自留地
如何确定使用权?
答:
法律
是
怎么规定
自留地
的继承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
属于
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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