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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服务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服务
业
加计
扣除10%
政策
答:
餐饮公司具体能否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需要具体分析其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餐饮公司由大型的中央后厨购进农产品后加工生产为一盒一盒的套餐形式的餐盒,对外销售至门店、大型超市等;第二种情况是餐饮公司实际提供餐饮
服务
,比如餐馆。以上两种情况,适用的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是不同的,第一种...
2023年
加计
扣除的税收优惠
政策
答: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悉搭...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
2、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
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
现代服务
业
加计
扣除
答: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
服务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即
加计抵减政策
).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纳税人类别判断.加计抵减政策...
...才能享受生产、生活性
服务
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享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或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3)...
建筑公司适用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吗
答: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3、适用条件不同 适用
加计抵减政策
的
纳税人
,应是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的纳税人,且提供上述四项服务所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需超过50%.适用加计扣除政策,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例,属于7大禁止类行业的企业,不得适用这一政策....
生活性
服务
业
纳税人加计抵减
15%
政策
是如何规定的?
答:
生活性服务业
纳税人
,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加计抵减与15%
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
现代服务
业、生活...
进项
税加计抵减
10%
政策
答:
根据上述规定,
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增值税,按
加计抵减
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其他收益”科目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是指按照进项税额×(1+10%)抵扣。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
现代服务
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
。其中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
生活性
服务
业
纳税人加计抵减
15%
政策
是如何规定的?
答: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
服务
业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
增值税加计
扣除10%
政策
答:
生活性服务业
纳税人
,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与15%
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
现代服务
业、生活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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