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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时间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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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预缴增值税
?
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17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后来改成地级行政区域)提供
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主要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
纯劳务工程需不需要异地
预缴
答:
第八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的增值税
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第十一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
,按照财税〔2016〕...
建筑
企业
增值税
纳税义务
时间
如何确定
答: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
税服务
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
建筑服务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建筑
企业
增值税
纳税义务
时间
如何确定
答: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
税服务
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
建筑服务
、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纯劳务外地需要
预缴税款
吗
答:
但财税〔2017〕58号文件同时在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因此,
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预缴时间
为:1.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收到预收款时预缴增值税;...
建筑
工程施工纳税义务
时间
节点是什么是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还是发包方...
答:
三、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四、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财税〔2017〕58号文件取消了在提供
建筑服务
收到预收款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预收的工程款应该按照规定
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和增值税纳税...
建筑
业未进场收到的预收款如何缴税
答:
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
建筑服务
发生地
预缴增值税的
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2)预征率: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四、建筑业预收款项发票的开具 商品和
服务税
收分类与编码的“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
建筑服务
预收账款需要全额预交
增值税
吗
答: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
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
税的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
建筑
业异地
预缴增值税
税率是多少
答: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按照现行规定应在
建筑服务
发生地
预缴增值税的
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工程期几个月的项目,
预缴增值税
情况是怎样的?
答:
工程期几个月的项目,
预缴增值税
情况是怎样的?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
,就要向服务发生地
预缴税款
,与工程工期无关.一、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计税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那么应当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扣除所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之后,根据2%的预征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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