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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时间
建筑服务
预收账款需要全额预交
增值税
吗?
答: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
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
税的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
本市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
建筑服务的
,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答:
一、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规定:“ 一、我市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提供
建筑服务的
,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
预缴增值税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本公告自2016年...
建筑服务预缴税款的
相关规定
答:
法律分析: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
预缴税款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法律依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
建筑
企业预收工程款如何缴税
答:
注意1: 若是项目在同城,就在机构所在地
预缴增值税
;若是项目在异地,应该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注意2: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
税的
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建筑服务
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
税收分类编码中
建筑服务预
收款是什么意思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
建筑服务
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
预缴增值税的
项目,纳税人收到预...
采取预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答:
三、纳税人提供
建筑服务
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
预缴增值税的
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
一般纳税人的
建筑
企业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缴纳
增值税
,异地
预缴
时能扣除分...
答:
纳税人提供
建筑服务
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
预缴增值税的
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
建筑
业一般纳税人跨省经营,是先在外地
预缴税款
还是先在本单位开发票...
答:
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增值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
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
预缴税款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
预收工程款如何
预缴增值税
答:
那么下面为你整理了预收工程款如何
预缴增值税的
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一、预收工程款如何预缴增值税 预收工程款虽然不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要先预缴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文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
,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
关于
建筑
业
预缴税
答:
对于跨县(市、区)提供
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
预缴
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3%的征收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预缴基数为总分包的差额。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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