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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公益性岗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答:
法律分析:
公益性岗位是
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
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
政府
公益性岗位
辞职后果
答:
公益性岗位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
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仍属劳动关系
。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否则任何岗位的员工都不得随意辞职。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同样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此外,公益性岗位的辞职除了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
公益性岗位 是劳动关系
还是劳务关系
答:
签订的有《劳动合同》,
应属于劳动关系
公益性岗位
从业人员的
劳动关系是
什么?
答:
1、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统一纳入市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将人员档案资料移交市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暂不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原工作单位委托市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代发工资和社保补贴,待其与...
公益性岗位
用人单位能单方辞退吗
答:
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辞退员工。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否则任何单位和岗位都不得随意解雇员工。
公益性岗位的特殊性质并不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法律性质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此外,公益性岗位的员工...
公益性岗位
适用
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答:
1、无论什么性质的工作岗位,只要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
,都应当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2、
公益性岗位
,当然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公益性岗位是否
适用
劳动
合同法
答:
法律分析:
公益性岗位是
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对普通
劳动关系
的规定,而公益性岗位是在国家特殊政策下产生的,应遵循其特殊目的与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
政府
公益性岗位
辞职后果是什么
答:
1. 在
公益性岗位
工作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
劳动关系
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他们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享有劳动权利、承担劳动义务。2.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在辞职时,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应遵循公益性岗位录用合同中关于辞职的特别约定。3. 公益性岗位并非可以随意辞职,相反,辞职...
公益性岗位
的人员
是否
适用于
劳动
法???
答:
1、
公益性岗位是
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对普通
劳动关系
的规定,而公益性岗位是在国家特殊政策下产生的,应遵循其特殊目的与制度。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
签了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答:
在
公益性岗位
上,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
劳动关系
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劳动法规,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员工不能随意辞职。公益性岗位的员工在辞职时,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避免给用人单位或相关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辞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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