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该公司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2014年10月初“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1800元,当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3日,从甲公司购入一批原材料A,价款为12O OOO元。 增值税额为20400 元,上述款项由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材料已经验库。 (2) 收购废旧物资一批10 000 元作为原材料。并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 增值税抵扣13%。 (3) 12日,因安装大型设备P。领用本企业不含增值税原材料A 共计3000 元,适用增值税率17%。 (4) 28日,以企业生产的M产品一批向股东支付股利,该批产品成本6O OOO 元,计税价格为75000 元。 (5) 29日,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款11OOO 元。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