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目的为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
三转内容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职能,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要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是监督执纪,转变作风尤为重要,要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扩展资料:
三转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更加精准把握运用各种形态,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2、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行为上有改变。
3、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也要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不断丰富完善,使之越用越活、越用越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转
“三转”的内涵:主要是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的内涵是丰富的,也是清晰的,
推进“三转”,也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迫切要求,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着定位不准、工作面过宽、职能泛化和主责淡化等问题,
现在,要把张开的十指收拢、攥紧,形成拳头,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这样才能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更强的战斗力。
1、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内法规,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工作,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
2、转方式,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3、转作风,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来推进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
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这“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