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月初申报缴纳上月地税(即:城建税与教育费附交)后,发现缴款扣除金额与记账凭证上的金额不符,
<上月(即:五月份)的记账凭证上的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70.71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92.67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78.04
而实际扣款金额为城建税---92.68,相差一分钱,>该怎么处理??
另:帐已登完毕,财务会计报表(即: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已经申报,但记账凭证未装订成册.该如何处理,望贵人相助,在此谢谢过,谢谢了!
谢谢大家!
1.如按你们所说补提也就是在本月补提时:
摘要:计提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0.01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0.01
2.待拿到税单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92.68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78.04
贷:银行存款 370.72
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