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应该在哪个地方报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30

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应该在哪个地方报税?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
按照2008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
流转税是需要在当地缴纳。
增值税条例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同一县市,才能由总公司同意核算交纳增值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一个地区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公司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注册地缴纳。

在外地设立分公司,需要核名吗?

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核名的,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不具备法人资格,由其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1、名称核准通知书
2、委托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4、总公司章程
5、股东会决议
6、董事会决议
7、公司决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8、资信证明
9、生产经营产地证明(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10、专项审批文件、许可证
11、股东资格证明、身份证明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3、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物业公司在外地成立分公司

所谓分公司,就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不需要注资,也不需要验资。资质就是总公司的资质。可以单独开发票,税务由分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管理,分公司不能设立投资人,也不能设立法人代表,是负责人制。具体办理:持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资质证明文件、总公司法人签署的委托书、负责人任命书、总公司法人章、总公司公章、分公司办公场地的租房合同,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再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人民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整个流程与申办营业执照一样,就是不验资。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在外地设立分公司

要你总公司的资料和分公司的经营地址证明。
可以找代理办你办

如果在济南成立公司了,想在外地设立分公司需什么手续

关键是你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了,我们刚在泰安成立了分公司。不麻烦。你可以去外地的工商局网站看看需要什么东西。 我这里有需要的资料,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发消息给我

在外地设立了分公司,想请问分公司的税款可以在总公司基本户缴纳吗?

可以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税款可以与总公司的合并交纳。其实,就相当于在总公司基本户缴纳。

北京的公司想在外地设立分公司,账户使用北京公司的账户可以吗,还是分公司必须得设立独立账户

外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需要到银行开独立的公司基本账户的。分公司税务一般由总公司统一核算,也可申请独立核准。 因设立分公司手续时,已提供总公司证件进行登记,所以总公司不需要另行到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请问公司在外地开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在哪交保险.总公司在大连,分公司在吉林.谢谢

如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员工的保险应在当地交纳;如有总公司外派人员,可以在总公司交纳

在外地成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不仅要去工商局办理注册,还有很多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 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 统计证;
七、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关于我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执照上没有注册资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是在其他应收款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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