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文章

找一篇写孔子的文章,情感味要浓一点的

第1个回答  2009-05-31
一、“孝”的内涵
综观《论语》全书,孔子所谓“孝”,是有层次之分的。《礼记·祭义》篇根据孔子的思想,明确指出:“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实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从而把
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道”分为“养亲”、“敬亲”、“安亲”、“终身孝”四个层次。只有在长期人生实践中逐步地由低层次达到最高层次的孝,才是最完满的孝道。
(一)赡养父母是子女对父母的最低层次的孝。在“养亲”上,孔子在《论语》中并未提出具体要求,只是原则地提出了“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即要求子女对于父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各种要求,使父母得以安乐、愉悦。战国时期,孟子依据孔子思想对“养亲”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他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赡养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赌博)变吓棋)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喜欢)货财,私妻子(一味听从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
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辱),四不孝也;好勇斗很(通狠,忿决),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离娄F》)在这里,孟子对儒家孝道作了全面的说明。前三条,主要是讲孝道的低层次要求,不管是“惰其四肢”、“博奕好饮酒”,还是“好货财,私妻子”,都是“不顾父母之养”的不孝行为,这是孟子所反对的。后两条主要是讲孝道中的“安亲”要求:即要求子女不但在物质上赡养父母,还必须进一步做到不“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辱)”,不“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使父母得以安乐,才是较高层次的孝行。《吕氏春秋·孝行览》进一步补充与完善了“孝”的“善养父母”的内容,指出:“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一也;树五色,施五彩,列(别)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蔚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龢煎调,养口之道也;龢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更)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孝经》,也是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重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礼记·祭义》篇对“养亲”也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凡为人子之礼,冬温(温暖)而夏清(清凉),昏定(晚上为父母安置好被褥枕头)而晨省(清晨向父母问安),在丑夷(平辈人)不争。”前两条属于“养亲”,后一条属于“安亲”。特别是孔子提出的“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即子女应以父母的疾病为忧的要求,更是儒家孝道的精华思想之一。在这种“病者至其忧”①(《孝经》)的思想影响下,历代不少子女在父母患病时更能精心侍奉,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汉文帝在未登纂以前,母亲有病,二年不交睫解衣,汤药皆亲口先尝(《汉书·爱居传》)。文帝儿子梁孝王也“每闻太后有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长安侍太后”(《汉书·文三王传》)〕朱穆“五岁,便有孝称,父母有病,辄不饮食,差乃复常”(《后汉书·朱晖传》)。在中国历史上,每当有人不尽赡养双亲的义务时,就必会受到社会舆沦的谴责。如《汉书·薛宣传》记载:哀帝即位后,博士申咸指责薛宣“不供
养,行丧服,薄于骨肉”,遂以“不养母之名”免。可见,中国人对奉养父母是十分看重的。有时候,甚
至超出了道德范围而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证,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处罚。1959年在甘肃省武威县出土的汉代《王杖诏书令》规定:如果侮辱或殴打老人,定为大逆不道罪而处以斩首之刑。《孝经·五刑章》云:“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规定对不孝者要“斩首袅之”。北魏时,以不逊父母律处髡刑(《魏书·刑法志》)。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刘宋法律规定“子不孝父母为弃市”(《宋书·顾恺之传》)。唐律规定:骂詈祖父母与父母要处于绞刑,殴者要处于斩刑,等等。
由于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在家庭中的特定的亲子关系,形成中国独具特色的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父母养儿育女除了亲情外,也有功利目的。即“老有所养”,子女赡养父母也含有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意思。中国家庭养老具有双向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是反馈的模式,这和西方家庭的单向接力模式即“押—乙—丙……”不同。只是父母对子女有抚育责任,而子女毫无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造成西方世界许多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凄凉悲呛景象,在西方字典里是没有“孝”字的。这是中国人的骄傲与自豪。
赡养与扶助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家庭道德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婚姻法》也明文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方面,我国各族人民都对家庭和社会尽到了责任,使父母老有所养。
但是,近年来,除了少数虐待老人事件外,社会上出现的“啃老族”现象也令人忧虑。青年“啃老”现象,主要表现如下二(1)吃。即不交、少交或象征性交点“生活费”,就名正言顺地在父母家里吃饭。有的子女虽已结婚成家,另起炉灶,但仍把自己的小家当“旅社”,而把父母家当“饭店”,甚至有的子女还把自己交结的朋友和客人领到父母家招待,不仅给父母造成经济上负担,也给父母造成心理上的压力。(2)拿。即把父母家当做免费商店,吃的、喝的、用的、玩的,需要什么拿什么,看中什么拿什么:(3)要。凡子女添置衣服、购买手表、外出旅游、朋友聚餐、请客送礼、操办婚事等,都张口向父母要钱要物。(4)养。即把自己的
孩子交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或全日式或白日式,孩子的吃、住、用一切由老人承担,把父母家当幼儿园,把老人当“保姆”。
一旦上述某些方面得不到满足,子女就怨气冲天。难怪有些老人感叹地说:“有了儿子当儿子,有了孙子当孙子。”青年人应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孝”的美德,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切莫再当“啃老族”,而要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来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对于鼓励青年人奋发向仁,保持中华民族的活力是十分重要的。
(二)儒家不但在物质生活上提倡“养亲”,而且在精神生活上提人倡“敬亲”(尊亲)。这是儒家孝行
的较高层次要求。当子游问孝时,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
别乎P”(《叫论语·为政》)这是说,对于父母仅是养还是不够的,因为对狗马的饲养也是养,如果对父母不真诚的尊敬,那么赡养父母与饲养狗马有何区别呢宁继孔子之后,孟子亦认为“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荀子在《君道》篇中,认为子女对于父母不只是赡养父母,更要“敬爱而致恭”。所谓“敬亲”,即要求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使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快。所以,当子夏问孝时,孔子回答说:“色(脸色)难。有事,弟子(指儿女)服(担任、从事)其劳;有酒食,先生(指父母)撰(食用),曾(副词,难道)是(代词,此)以为孝乎?”(《论语·为政》)意谓只是有事情子女去做,有酒饭父母先吃,而态度却生硬的话,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孝。真正的孝,是要求子女在侍奉父母时要
做到和颜悦色,这才是最难的。“孝子之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这里所说的“和气”、“愉色”、“婉容”,都是描述子女对父母尊敬的语气和神态的。“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脐胀(手 掌足底生了老茧),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孔子日:意者身不敬与(通“软”辞不逊与?色不顺与?’’’(《苟子·子道》)这里从身敬、辞逊、色顺三方面提出“敬亲”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孝经》提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也是把“敬亲”作为“孝”的重要内容之一。“敬亲”是子女对父母发自内心的自然情感流露。它反映了人作为理性动物,在精神上的自尊要求和情感交流。它体现r人的文明和教养程度,是孝道中比“养亲”要求更高的一种孝行。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老年人最需要的是要求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由于时代的急剧变革和两代人不同的价值观念,必然形成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出现“代沟”现象。两代人应在相互理解与不断沟通的基础上,架起一座横跨“代沟”的桥梁。要求子女对待父母应做到文明礼貌,在人格上多尊重老人。在与父母发生矛盾时要忍耐,应冷静听取老人意见的合理成分,切莫顶撞、训斥,以至于动手动脚。外边的事回家多讲讲,与老人聊聊天,有事多
同父母商量,还要尽量为老人提供娱乐和休闲条件,使老人心情偷悦,做到“老有所乐”。人到老年,最怕精神孤独。俗话说:“膝前儿孙绕,老人乐陶陶”。据调查,多数老人愿与儿孙一起生活,尽享天伦之乐。要填平“代沟”,需要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提倡“忘年交”,只有将“忘年交”变成“父子交”,才有利于“代沟”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树老根多,人老话多。”老年人多说话,不仅是交流情感的工具,而且也是一种维护身心健康,排除不良情绪的有效方法。除了老年人之问“神侃”和开设老年人聊天站之外,作为家庭中的子女,应尽可能地抽出时间来同老人多聊天,提供“话疗”服务,这也是所谓精神赡养的重要内容。
(三)谏净即孝〕子女虽应尊敬父母,但当父母的言行不符合道义,犯有错误时,是“子从父之令”(或“非道悦亲”)还是“从义”谏争父母呢?先秦儒家学者认为,子女对父母并不是无条件地绝对服从,而是“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荀子·子道》)孔子指出:“事父母畿(音基)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所谓 "畿谏”,是说子女在父母有错时应轻微婉转地规劝父母,也就是《礼记·内则》篇所云“下气怡怡,柔声以谏”。当规劝而父母不听从的时候,为人子者仍要顺从父母,孝敬父母,而不件逆、对抗。为人子事奉父母,虽劳苦而无怨言。盂子也赞同谏净即孝的观点,他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意谓子女对于父母违背道义的言行既不怨又不谏,甚至盲目顺从,乃是不孝之行为。战国末年,荀子指出不加分析地“子从父命”的人是“小人哉!”因为在他看
来,“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荀子·子道》)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不从父命呢?荀子认为,“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通忠);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意谓使父母不齿于人类)不从命则修饰(指品德修养),孝子不从命乃敬。’只有“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意,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由此,荀子得出了“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的结论。《孝经·谏争章》亦记载:“曾子问于孔子:子不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断然否定说:“是何言与!……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净于父,臣不可以不净于君。故当不义则挣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可见,先秦儒家学派反对不分是非曲直,而盲目地服从父母之命,主张“从义不从父”,当发现父之不义时,子女对父母有谏净的义务,使父母不离善道,即是孝。相反地,如果一味地“子从父令”,则是不孝。这种“从义不从父”的谏诤精神,较之“无违即孝”的观点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在重建现代家庭关系中,也有其可吸取的合理成分。在现代家庭中,子女如何对待父母的错误,也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是不存在的,人总是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应该谏争,更要善
于谏争,对于父母所犯的错误,在感情[不要伤害、抱怨、憎恨他们,而应具体地帮助他们分析错误的原因,热情地鼓励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错误认识较慢的父母,也应持等待的态度,切忌简单、粗暴,更不要将他们的错误乱上纲上线。这是对“谏争即孝”优秀传统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四)“安亲”即孝。在孔子及儒家看来,孝顺父母,不只是“养亲”、“敬亲”,更要提倡安亲”。所
谓“安亲”,是说子女在父母生时立身行道,不犯刑律,不做冒险之事,不做不义之事,以免父母为自己的过错和安个担惊受怕,使父母心境不得安宁、愉悦。如前面孟子所说的“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好勇斗很,以危父母”、《礼记》作者所说的“在丑夷不争”,皆属于“安亲”的内容。“安亲”还有一个内容,即“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方位,去处)”。(《论语·里仁》)即要求子女外出时要让父母知道自己的去向,以免父母挂念担忧。同时,还要求子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即要求子女在立言、立德,立功上作出重要贡献,以扬名显亲,光宗耀祖,这是最高的孝道。
孔子及其儒家要求子女孝顺父母,不只限于一时一事,而是从其生到其死都要严格依礼事奉父母,将其孝心贯彻于始终。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要真正做到“大孝终身”,是极困难的。所以,《礼记·祭义》篇曰:“安可能也,卒为难”。只有对于父母心存深爱、真情,毫无功利之心,才能达到“孝之至”的人生境界。
(五)“尊老”,也是儒家孝道中的传统美德。儒家把孝不限于父子关系,还将它扩大到家族亲戚之间,提出“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礼记·坊记》)主张以“孝”营造家庭上下左右之间的和睦。如东汉名士蔡邕,以“性孝笃”著称于世,他与叔父从弟居住,不但兄弟相亲,而且孝敬叔父,“乡党高其义”(《后汉书·蔡邕传》)。在汉代,尊老、养老,是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梁惠王上》)的思想,他们由尊养家庭老者再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长者,要求人们不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一也要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孝经》指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这和《论语·学而篇》所云“弟子人则孝,出则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是一脉相通的。西汉贾山说:“尊养三老,视孝也。”《汉书·贾山传》汉文帝诏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省视)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规定“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担,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汉书·文帝纪》武帝诏日:“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耄)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伶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规定“赐县三
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鳞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汉书·武帝纪》)这些规定在汉代是否能够落实,姑且不论,但以诏令存问致赐老人,说明尊老之风在汉代是很兴盛的。这种由敬爱自己的父母扩展到敬爱社会上所有的长者,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困济危的传统美德。这一尊老的传统美德,已经以谚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
潜意识之中。如“家里有个老,胜似有件宝”、“远烧香,不如敬爹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随着老年人口的激增和人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要解决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固有的“养老”、“尊老”的传统美德,是十分必要的。
二、“亲情”的失落
现代社会中,由于竞争激烈,每个人从上学开始,特别是独立地走上了工作岗位之后,人就整天为其学业、工作和事业的成功,为构建自己的物质家园—结婚,成家,购房,买车,追求高档物质享受等,从早到晚忙个不停。经过多年的个人奋斗,事业可能成功了,但是却失去了人间最真贵的东西—“亲情”。孔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告诫人们父母的年龄不能不时刻记在心里。一方面为其长寿而高兴,另一方面为其日益衰老而恐惧,应当时刻挂念父母。请现代人想一想,你的父母的年龄记住了吗?也许你的存款密码、手机、电话号码、孩子的生日,以及情人的生日等都牢记在心,而父母的生日你却抛在脑后,即使记得也没有任何表示。孔子又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古代社会交通信息不便,子女出远门不便于赡养父母,尽可能“不远游”。如果一定要远游,那也要安排好双亲的生活,还要告诉自己工作的详细地址,以免父母挂心。如今,是一个交通信息极为方便的时代,世界已经变成了“地球村”,可有多少子女经常给老人通通电话,尽量抽空回去看看白发苍苍的父母呢?世界虽变小了,但对父母的“亲情”却越来越远。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指出孝顺父母,不只是物质上的“赡养”,还要在精神上做到“尊敬”。可是我们看看在现实生活中,那种“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的丑恶现象不是还存在吗宁不给老人饭吃、脸色难看,态度不好的现象,不是也存在吗?我们应当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之爱如同春晖一样广阔,儿女的“寸草心”即使竭尽心
力也难报答父母的万分之一。事业成功了,家庭却破碎了。有一位企业家,当母亲病重临终时,因为他正在外地谈生意,未能最后见上母亲一面。事业成功了而他的母亲也未能分享他的成功喜悦,再多的财富,也是无法弥补这份珍贵“亲情”的。为此,他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责备白己,为其终生留下了痛苦的遗憾。事业的成功与“亲情”的失落,是现代人的一种“文明病”,也是现代人的一种悲哀。
那么,什么是“亲情”呢?“亲情”就是家庭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至纯至真的自然情感。人类最原始的情感首先表现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每个人一降生于世,首先是在父母的爱抚中发育成长,他是父母生命的连续体,也是父母施爱的载体。每个人出生后,都不是孤独的存在物,而是时刻感受到父母之爱,同时也报之以爱,相互之间得到真情实感的精神满足。这就是儒家所提倡的“亲情”。孔子大力提倡的“孝道”,是维护这种家庭“亲情”的道德规范。
既然“亲情”在人的情感世界和社会生活中如此重要,面对“亲情”的大量失落,现代人不能不强烈地呼唤“亲情”,把失落了的“亲情”再寻找回来。有一位做了父亲的企业家,几乎每天都是很晚才回家。有一天,刚满五岁的儿子在门口焦急地等他。他看到晚回家的父亲就问道:“你上班一小时可以赚多少钱?”父亲答日:“我告诉你,大约是20美元。”儿子又说:“爸爸,那您可以借我10美元吗?”父亲有点生气,儿子没有说什么,就回到自己屋里去了。过了一会儿,父亲气消了,他走进儿子屋里,掏出10美元,说:“给你吧。”儿子高兴地说:“谢谢爸爸。”他又从自己枕头下拿出平日积存的一些钱,加上父亲给的10美元,对父亲说:“爸爸,这是20美元,我可以向你买一个小时的时间吗?明天请早一点回家,我们一起吃晚饭。”这一段父子之间对话,不是现代人寻求己经失落了“亲情”的愿望的反映吗?还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年轻人到一家企业公司求职,经理在看了他的文凭和简历后,随便问了一句:“你给你母亲洗过脚吗?”年轻人摇摇头。经理说:“你先回去吧,我们考虑考虑,过两天再答复你。”年轻人回到家后,不解经理的意思看到关心自己的母亲走过来,就说:“妈妈,让我给你洗洗脚吧。”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给母亲洗脚。在洗脚过程中,他看着母亲粗糙的脚,想起了母亲含辛茹苦的许多往事,终于禁不住地流下了眼泪。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公司,对经理说:“我昨天给母亲洗了脚,我想尽快挣钱,让母亲过上好日子。”经理向他祝贺说“你被录取了。”因为在经理看来,这位年轻人己经懂得了“亲情”,懂得了作为人子的责任,今后他会认真工作的。这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有时在亲情与事业发生矛盾时,也不要忘掉“亲情”,将“亲情”完全抛诸脑后,也应当做出妥善的安排。整天忙于赚钱和追求事业成功的人,要想把失落了的“亲情”找回来,不给人留下终身遗憾和内疚,不应舍近求远,舍易求难,就从“亲亲”做起吧。正如盂子所说:“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最后,我想送大家一首歌,这就是歌手陈红在一次春节晚会上唱的《常回家看看》。歌词大意是:“找点空闲,找点时间,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领着孩子,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准备了一桌好饭,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常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平平安安”。这首歌不仅感动了当时在台下的中央首长,也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中国民众,因为它真切地反映了现代人寻求“亲情”的内在呼声。我们每个忙着赚钱和追求事业成功的人,不妨时常唱唱这首歌,提醒自己,找点空闲,常回家看看,不仅陪父母吃饭,聊天,还要帮父母干点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营造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2个回答  2009-05-31
【论语】
第3个回答  2009-05-31
  孔子的“孝道”,不仅是宗法社会制度的反映,也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中父母与子女血缘关系的反映。这种基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道,具有超时空的普遍性。针对现代社会“亲情”失落的弊端,通过对“孝”的现代诊释,注入时代精神,是可以为构建和谐家庭服务的。
  关键词:孝亲情和谐家庭
  一、“孝”的内涵
  综观《论语》全书,孔子所谓“孝”,是有层次之分的。《礼记·祭义》篇根据孔子的思想,明确指出:“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实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从而把
  子女对于父母的“孝道”分为“养亲”、“敬亲”、“安亲”、“终身孝”四个层次。只有在长期人生实践中逐步地由低层次达到最高层次的孝,才是最完满的孝道。
  (一)赡养父母是子女对父母的最低层次的孝。在“养亲”上,孔子在《论语》中并未提出具体要求,只是原则地提出了“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即要求子女对于父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尽力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各种要求,使父母得以安乐、愉悦。战国时期,孟子依据孔子思想对“养亲”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他说:“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赡养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赌博)变吓棋)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喜欢)货财,私妻子(一味听从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
  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辱),四不孝也;好勇斗很(通狠,忿决),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孟子·离娄F》)在这里,孟子对儒家孝道作了全面的说明。前三条,主要是讲孝道的低层次要求,不管是“惰其四肢”、“博奕好饮酒”,还是“好货财,私妻子”,都是“不顾父母之养”的不孝行为,这是孟子所反对的。后两条主要是讲孝道中的“安亲”要求:即要求子女不但在物质上赡养父母,还必须进一步做到不“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辱)”,不“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使父母得以安乐,才是较高层次的孝行。《吕氏春秋·孝行览》进一步补充与完善了“孝”的“善养父母”的内容,指出:“养有五道:修宫室,安床第,节饮食,养体之道一也;树五色,施五彩,列(别)文章,养目之道也;正六律,蔚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熟五谷,烹六畜,龢煎调,养口之道也;龢颜色,说言语,敬进退,养志之道也。此五者,代(更)进而厚用之,可谓善养矣。”作为儒家经典之一的《孝经》,也是把赡养父母作为庶人的重要孝道,指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礼记·祭义》篇对“养亲”也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凡为人子之礼,冬温(温暖)而夏清(清凉),昏定(晚上为父母安置好被褥枕头)而晨省(清晨向父母问安),在丑夷(平辈人)不争。”前两条属于“养亲”,后一条属于“安亲”。特别是孔子提出的“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即子女应以父母的疾病为忧的要求,更是儒家孝道的精华思想之一。在这种“病者至其忧”①(《孝经》)的思想影响下,历代不少子女在父母患病时更能精心侍奉,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汉文帝在未登纂以前,母亲有病,二年不交睫解衣,汤药皆亲口先尝(《汉书·爱居传》)。文帝儿子梁孝王也“每闻太后有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长安侍太后”(《汉书·文三王传》)〕朱穆“五岁,便有孝称,父母有病,辄不饮食,差乃复常”(《后汉书·朱晖传》)。在中国历史上,每当有人不尽赡养双亲的义务时,就必会受到社会舆沦的谴责。如《汉书·薛宣传》记载:哀帝即位后,博士申咸指责薛宣“不供
  养,行丧服,薄于骨肉”,遂以“不养母之名”免。可见,中国人对奉养父母是十分看重的。有时候,甚
  至超出了道德范围而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证,规定不孝在法律上要受到处罚。1959年在甘肃省武威县出土的汉代《王杖诏书令》规定:如果侮辱或殴打老人,定为大逆不道罪而处以斩首之刑。《孝经·五刑章》云:“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规定对不孝者要“斩首袅之”。北魏时,以不逊父母律处髡刑(《魏书·刑法志》)。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刘宋法律规定“子不孝父母为弃市”(《宋书·顾恺之传》)。唐律规定:骂詈祖父母与父母要处于绞刑,殴者要处于斩刑,等等。
  由于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在家庭中的特定的亲子关系,形成中国独具特色的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父母养儿育女除了亲情外,也有功利目的。即“老有所养”,子女赡养父母也含有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意思。中国家庭养老具有双向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下一代对上一代都是反馈的模式,这和西方家庭的单向接力模式即“押—乙—丙……”不同。只是父母对子女有抚育责任,而子女毫无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造成西方世界许多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凄凉悲呛景象,在西方字典里是没有“孝”字的。这是中国人的骄傲与自豪。
  赡养与扶助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家庭道德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婚姻法》也明文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在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方面,我国各族人民都对家庭和社会尽到了责任,使父母老有所养。
  但是,近年来,除了少数虐待老人事件外,社会上出现的“啃老族”现象也令人忧虑。青年“啃老”现象,主要表现如下二(1)吃。即不交、少交或象征性交点“生活费”,就名正言顺地在父母家里吃饭。有的子女虽已结婚成家,另起炉灶,但仍把自己的小家当“旅社”,而把父母家当“饭店”,甚至有的子女还把自己交结的朋友和客人领到父母家招待,不仅给父母造成经济上负担,也给父母造成心理上的压力。(2)拿。即把父母家当做免费商店,吃的、喝的、用的、玩的,需要什么拿什么,看中什么拿什么:(3)要。凡子女添置衣服、购买手表、外出旅游、朋友聚餐、请客送礼、操办婚事等,都张口向父母要钱要物。(4)养。即把自己的
  孩子交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或全日式或白日式,孩子的吃、住、用一切由老人承担,把父母家当幼儿园,把老人当“保姆”。
  一旦上述某些方面得不到满足,子女就怨气冲天。难怪有些老人感叹地说:“有了儿子当儿子,有了孙子当孙子。”青年人应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孝”的美德,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切莫再当“啃老族”,而要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来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对于鼓励青年人奋发向仁,保持中华民族的活力是十分重要的。
  (二)儒家不但在物质生活上提倡“养亲”,而且在精神生活上提人倡“敬亲”(尊亲)。这是儒家孝行
  的较高层次要求。当子游问孝时,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
  别乎P”(《叫论语·为政》)这是说,对于父母仅是养还是不够的,因为对狗马的饲养也是养,如果对父母不真诚的尊敬,那么赡养父母与饲养狗马有何区别呢宁继孔子之后,孟子亦认为“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万章上》)。荀子在《君道》篇中,认为子女对于父母不只是赡养父母,更要“敬爱而致恭”。所谓“敬亲”,即要求子女从内心发出对父母的真诚的尊敬之情,保证使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欣慰,使他们心情愉快。所以,当子夏问孝时,孔子回答说:“色(脸色)难。有事,弟子(指儿女)服(担任、从事)其劳;有酒食,先生(指父母)撰(食用),曾(副词,难道)是(代词,此)以为孝乎?”(《论语·为政》)意谓只是有事情子女去做,有酒饭父母先吃,而态度却生硬的话,这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孝。真正的孝,是要求子女在侍奉父母时要
  做到和颜悦色,这才是最难的。“孝子之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这里所说的“和气”、“愉色”、“婉容”,都是描述子女对父母尊敬的语气和神态的。“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脐胀(手 掌足底生了老茧),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孔子日:意者身不敬与(通“软”辞不逊与?色不顺与?’’’(《苟子·子道》)这里从身敬、辞逊、色顺三方面提出“敬亲”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孝经》提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也是把“敬亲”作为“孝”的重要内容之一。“敬亲”是子女对父母发自内心的自然情感流露。它反映了人作为理性动物,在精神上的自尊要求和情感交流。它体现r人的文明和教养程度,是孝道中比“养亲”要求更高的一种孝行。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老年人最需要的是要求子女对他们的精神赡养。由于时代的急剧变革和两代人不同的价值观念,必然形成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出现“代沟”现象。两代人应在相互理解与不断沟通的基础上,架起一座横跨“代沟”的桥梁。要求子女对待父母应做到文明礼貌,在人格上多尊重老人。在与父母发生矛盾时要忍耐,应冷静听取老人意见的合理成分,切莫顶撞、训斥,以至于动手动脚。外边的事回家多讲讲,与老人聊聊天,有事多
  同父母商量,还要尽量为老人提供娱乐和休闲条件,使老人心情偷悦,做到“老有所乐”。人到老年,最怕精神孤独。俗话说:“膝前儿孙绕,老人乐陶陶”。据调查,多数老人愿与儿孙一起生活,尽享天伦之乐。要填平“代沟”,需要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提倡“忘年交”,只有将“忘年交”变成“父子交”,才有利于“代沟”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树老根多,人老话多。”老年人多说话,不仅是交流情感的工具,而且也是一种维护身心健康,排除不良情绪的有效方法。除了老年人之问“神侃”和开设老年人聊天站之外,作为家庭中的子女,应尽可能地抽出时间来同老人多聊天,提供“话疗”服务,这也是所谓精神赡养的重要内容。
  (三)谏净即孝〕子女虽应尊敬父母,但当父母的言行不符合道义,犯有错误时,是“子从父之令”(或“非道悦亲”)还是“从义”谏争父母呢?先秦儒家学者认为,子女对父母并不是无条件地绝对服从,而是“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荀子·子道》)孔子指出:“事父母畿(音基)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所谓 "畿谏”,是说子女在父母有错时应轻微婉转地规劝父母,也就是《礼记·内则》篇所云“下气怡怡,柔声以谏”。当规劝而父母不听从的时候,为人子者仍要顺从父母,孝敬父母,而不件逆、对抗。为人子事奉父母,虽劳苦而无怨言。盂子也赞同谏净即孝的观点,他说:“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意谓子女对于父母违背道义的言行既不怨又不谏,甚至盲目顺从,乃是不孝之行为。战国末年,荀子指出不加分析地“子从父命”的人是“小人哉!”因为在他看
  来,“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荀子·子道》)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不从父命呢?荀子认为,“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通忠);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意谓使父母不齿于人类)不从命则修饰(指品德修养),孝子不从命乃敬。’只有“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意,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由此,荀子得出了“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的结论。《孝经·谏争章》亦记载:“曾子问于孔子:子不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断然否定说:“是何言与!……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净于父,臣不可以不净于君。故当不义则挣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可见,先秦儒家学派反对不分是非曲直,而盲目地服从父母之命,主张“从义不从父”,当发现父之不义时,子女对父母有谏净的义务,使父母不离善道,即是孝。相反地,如果一味地“子从父令”,则是不孝。这种“从义不从父”的谏诤精神,较之“无违即孝”的观点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在重建现代家庭关系中,也有其可吸取的合理成分。在现代家庭中,子女如何对待父母的错误,也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是不存在的,人总是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应该谏争,更要善
  于谏争,对于父母所犯的错误,在感情[不要伤害、抱怨、憎恨他们,而应具体地帮助他们分析错误的原因,热情地鼓励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错误认识较慢的父母,也应持等待的态度,切忌简单、粗暴,更不要将他们的错误乱上纲上线。这是对“谏争即孝”优秀传统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四)“安亲”即孝。在孔子及儒家看来,孝顺父母,不只是“养亲”、“敬亲”,更要提倡安亲”。所
  谓“安亲”,是说子女在父母生时立身行道,不犯刑律,不做冒险之事,不做不义之事,以免父母为自己的过错和安个担惊受怕,使父母心境不得安宁、愉悦。如前面孟子所说的“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好勇斗很,以危父母”、《礼记》作者所说的“在丑夷不争”,皆属于“安亲”的内容。“安亲”还有一个内容,即“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方位,去处)”。(《论语·里仁》)即要求子女外出时要让父母知道自己的去向,以免父母挂念担忧。同时,还要求子女“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开宗明义》)即要求子女在立言、立德,立功上作出重要贡献,以扬名显亲,光宗耀祖,这是最高的孝道。
  孔子及其儒家要求子女孝顺父母,不只限于一时一事,而是从其生到其死都要严格依礼事奉父母,将其孝心贯彻于始终。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要真正做到“大孝终身”,是极困难的。所以,《礼记·祭义》篇曰:“安可能也,卒为难”。只有对于父母心存深爱、真情,毫无功利之心,才能达到“孝之至”的人生境界。
  (五)“尊老”,也是儒家孝道中的传统美德。儒家把孝不限于父子关系,还将它扩大到家族亲戚之间,提出“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礼记·坊记》)主张以“孝”营造家庭上下左右之间的和睦。如东汉名士蔡邕,以“性孝笃”著称于世,他与叔父从弟居住,不但兄弟相亲,而且孝敬叔父,“乡党高其义”(《后汉书·蔡邕传》)。在汉代,尊老、养老,是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孟子·梁惠王上》)的思想,他们由尊养家庭老者再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长者,要求人们不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一也要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孝经》指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这和《论语·学而篇》所云“弟子人则孝,出则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是一脉相通的。西汉贾山说:“尊养三老,视孝也。”《汉书·贾山传》汉文帝诏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省视)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规定“年八十以上,赐米人月一担,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汉书·文帝纪》武帝诏日:“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耄)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伶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规定“赐县三
  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鳞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汉书·武帝纪》)这些规定在汉代是否能够落实,姑且不论,但以诏令存问致赐老人,说明尊老之风在汉代是很兴盛的。这种由敬爱自己的父母扩展到敬爱社会上所有的长者,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困济危的传统美德。这一尊老的传统美德,已经以谚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
  潜意识之中。如“家里有个老,胜似有件宝”、“远烧香,不如敬爹娘”、“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随着老年人口的激增和人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要解决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固有的“养老”、“尊老”的传统美德,是十分必要的。
  二、“亲情”的失落
  现代社会中,由于竞争激烈,每个人从上学开始,特别是独立地走上了工作岗位之后,人就整天为其学业、工作和事业的成功,为构建自己的物质家园—结婚,成家,购房,买车,追求高档物质享受等,从早到晚忙个不停。经过多年的个人奋斗,事业可能成功了,但是却失去了人间最真贵的东西—“亲情”。孔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告诫人们父母的年龄不能不时刻记在心里。一方面为其长寿而高兴,另一方面为其日益衰老而恐惧,应当时刻挂念父母。请现代人想一想,你的父母的年龄记住了吗?也许你的存款密码、手机、电话号码、孩子的生日,以及情人的生日等都牢记在心,而父母的生日你却抛在脑后,即使记得也没有任何表示。孔子又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古代社会交通信息不便,子女出远门不便于赡养父母,尽可能“不远游”。如果一定要远游,那也要安排好双亲的生活,还要告诉自己工作的详细地址,以免父母挂心。如今,是一个交通信息极为方便的时代,世界已经变成了“地球村”,可有多少子女经常给老人通通电话,尽量抽空回去看看白发苍苍的父母呢?世界虽变小了,但对父母的“亲情”却越来越远。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指出孝顺父母,不只是物质上的“赡养”,还要在精神上做到“尊敬”。可是我们看看在现实生活中,那种“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的丑恶现象不是还存在吗宁不给老人饭吃、脸色难看,态度不好的现象,不是也存在吗?我们应当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之爱如同春晖一样广阔,儿女的“寸草心”即使竭尽心
  力也难报答父母的万分之一。事业成功了,家庭却破碎了。有一位企业家,当母亲病重临终时,因为他正在外地谈生意,未能最后见上母亲一面。事业成功了而他的母亲也未能分享他的成功喜悦,再多的财富,也是无法弥补这份珍贵“亲情”的。为此,他每每想起这件事就责备白己,为其终生留下了痛苦的遗憾。事业的成功与“亲情”的失落,是现代人的一种“文明病”,也是现代人的一种悲哀。
  那么,什么是“亲情”呢?“亲情”就是家庭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至纯至真的自然情感。人类最原始的情感首先表现在父母与子女之间。每个人一降生于世,首先是在父母的爱抚中发育成长,他是父母生命的连续体,也是父母施爱的载体。每个人出生后,都不是孤独的存在物,而是时刻感受到父母之爱,同时也报之以爱,相互之间得到真情实感的精神满足。这就是儒家所提倡的“亲情”。孔子大力提倡的“孝道”,是维护这种家庭“亲情”的道德规范。
  既然“亲情”在人的情感世界和社会生活中如此重要,面对“亲情”的大量失落,现代人不能不强烈地呼唤“亲情”,把失落了的“亲情”再寻找回来。有一位做了父亲的企业家,几乎每天都是很晚才回家。有一天,刚满五岁的儿子在门口焦急地等他。他看到晚回家的父亲就问道:“你上班一小时可以赚多少钱?”父亲答日:“我告诉你,大约是20美元。”儿子又说:“爸爸,那您可以借我10美元吗?”父亲有点生气,儿子没有说什么,就回到自己屋里去了。过了一会儿,父亲气消了,他走进儿子屋里,掏出10美元,说:“给你吧。”儿子高兴地说:“谢谢爸爸。”他又从自己枕头下拿出平日积存的一些钱,加上父亲给的10美元,对父亲说:“爸爸,这是20美元,我可以向你买一个小时的时间吗?明天请早一点回家,我们一起吃晚饭。”这一段父子之间对话,不是现代人寻求己经失落了“亲情”的愿望的反映吗?还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年轻人到一家企业公司求职,经理在看了他的文凭和简历后,随便问了一句:“你给你母亲洗过脚吗?”年轻人摇摇头。经理说:“你先回去吧,我们考虑考虑,过两天再答复你。”年轻人回到家后,不解经理的意思看到关心自己的母亲走过来,就说:“妈妈,让我给你洗洗脚吧。”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给母亲洗脚。在洗脚过程中,他看着母亲粗糙的脚,想起了母亲含辛茹苦的许多往事,终于禁不住地流下了眼泪。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公司,对经理说:“我昨天给母亲洗了脚,我想尽快挣钱,让母亲过上好日子。”经理向他祝贺说“你被录取了。”因为在经理看来,这位年轻人己经懂得了“亲情”,懂得了作为人子的责任,今后他会认真工作的。这是事业成功的基础。有时在亲情与事业发生矛盾时,也不要忘掉“亲情”,将“亲情”完全抛诸脑后,也应当做出妥善的安排。整天忙于赚钱和追求事业成功的人,要想把失落了的“亲情”找回来,不给人留下终身遗憾和内疚,不应舍近求远,舍易求难,就从“亲亲”做起吧。正如盂子所说:“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最后,我想送大家一首歌,这就是歌手陈红在一次春节晚会上唱的《常回家看看》。歌词大意是:“找点空闲,找点时间,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领着孩子,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准备了一桌好饭,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常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平平安安”。这首歌不仅感动了当时在台下的中央首长,也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中国民众,因为它真切地反映了现代人寻求“亲情”的内在呼声。我们每个忙着赚钱和追求事业成功的人,不妨时常唱唱这首歌,提醒自己,找点空闲,常回家看看,不仅陪父母吃饭,聊天,还要帮父母干点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营造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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