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7-17
考虑肠易激综合征。
其诊断标准为: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累计有12周(可以是非连续的)存在腹部不适或腹痛;并伴有下列特点中之至少2项:①症状在排便后缓解;②症状发生伴随排便次数改变;③症状发生伴随粪便性状改变。
如果粪常规及培养均阴性,粪潜血试验阴性,血、尿常规正常,基本生化检查正常,血沉正常,则可考虑行结肠镜检查(若年龄小于45岁,且无报警症状可暂不行肠镜检查);或行X线钡剂灌肠检查看看有无阳性发现或有无结肠激惹征象。
如果诊断明确,可行对症治疗:
解痉剂 抗胆碱能药物可作为症状重的腹痛的短期对症治疗。匹维溴胺(得舒特)为选择性作用于胃肠道平滑肌的钙通道阻滞剂,故副反应少,用法为50mg、3次/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