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抓拍行人摔跤 有关的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2-08
1.评论:职业伦理是看不见的力量

  厦门,一场暴雨使马路上的坑坑洼洼被积水所蔽。  一位骑车市民,被水坑所陷,摔倒,人仆,车翻。  一名摄影记者,专门在此等候这一场面出现,完整地摄下了全过程。  又有一位编辑,拿这些照片编了半个版的报纸,主题是“马路陷阱”,提醒市民出行小心,督促市政妥善解决。  就是这样一件看上去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在本周舆论中引发了一场有关新闻职业伦理的激烈讨论。在新浪网上,网友的发言已超过3000条。  明知路上有陷阱,却眼睁睁看着别人踏入而不作提醒和警示,有人责问这名摄影记者:“假如摔倒者是你的亲人,你还会在那里守株待兔吗?”  与这些指责相比,辩护的理由和说法倒显得丰富一些。比如,有人认为,这名记者在狂风暴雨中苦苦等候了近1个小时,摄下了生动的新闻发生瞬间画面,忠实地完成了一个记者最大限度接近并纪录新闻事实的责任。对这件事情的争论,正体现了新闻职业伦理中令人困惑的一个问题:是先去做一个好人,还是先去做一个好记者?有人举出了上世纪80年代获国际新闻大奖的图片《秃鹫与女孩》为例,试图证明这个问题在新闻传媒发达的西方社会解决得也不好。还有意见辩解说:“马路上的水坑陷阱不少,如果记者去提醒那位摔倒的骑车人,充其量只能解决一时一地的问题,但他拍下图片拿到报纸上发表,促动了政府职能部门改善工作,实际上避免了更多的人落入陷阱,对社会带来了更大的功德。”  在我看来,先做一个好记者还是先做一个好人,其实是一个伪命题。要做一个好记者,恰恰要先从一个好人做起。如果把记者的敬业爱岗等素养,仅仅理解为准确及时地传递新闻事实,那就把这个职业完全等同于一种专业工具,而忽略了其职业在社会中更加关键和重要的核心价值内涵:维护良好的社会价值观。只有在职业行为中牢固地树立起这一信念,一名记者才有可能完成他的社会职责。  见死(伤)不救,正是社会难以容忍、遭到公众鄙视的一种冷漠行为。眼看无辜的路人可能要痛苦、受伤,自己也完全有时间、有能力去预防,却守候在一旁期待事情的发生———当这样的画面一路过关最后出现在了报纸上,这种行为背后的记者职业操守基础已经开始剧烈地晃动了。它的无言含义是:只要报道很出色,报纸有人爱看,一个普通人的感受又有什么关系呢(据网友披露,摄影者还不止拍下了一位市民摔倒的过程,最后发表的照片是从数个摔倒者中挑选出的生动画面)?但如果对一个普通人的感受也如此漠然置之,那平衡社会、关注公众利益的媒体天职履行情况,由此也要被打上一个重重的问号。  职业伦理,是近年以来在不少新闻事件中频频出现的话题。本周,备受关注的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又传出找不到环评单位来出具评价报告的新闻。国家环保总局一位官员为此公开点名,批评了一家环评单位因为怕得罪人而不敢接下这份“烫手的山芋”。他指出,虽然环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环评工程,但为了一点经济得失和个体利益,就放弃自己的职业道德和专业信誉,理应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是的,伦理道德在法律、专业规范等强制性的制度之外,却又被公序良俗、社会舆论等组成的一种无形力量所管辖。但让我感到迷惑的是,在当前不少关于建设职业伦理的宣讲中,屡屡可见一种错位,即把应该归于法律管辖的现象当成伦理问题来规范,比如新闻界号召记者抵制有偿新闻,医学界倡议医生不收“红包”;而应该属于伦理范畴的是非,却被看作是“连外国人都迷惑”的争议。在网上为这组骑车人摔倒图片报道而开展的调查中,有超过40%的人认为,摄影者的行为无可厚非。这些,也许都从某个角度,提示着社会公众对于职业伦理认识的模糊状态。所幸,还有那些坚决的反对声音。
2.评论:传达新闻责任与社会公德心之间难平衡
  昨日,数家新闻网站转载了一组发生在厦门的新闻照片。这组照片记录了一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新闻事件尽管不大,但网上的评论却高达200多条,网民争论的焦点,在于记者传达新闻的责任和社会公德心之间应如何平衡的问题。  笔者看了这组图片,心里也不舒服,既理解摄影记者的委屈,也理解网民的愤怒。再想一想一个不算新鲜的话题,记者舆论监督的职责真的距离社会公德心真的很远吗?  记者的职责在从业道德里面已经规定的很清楚了。新闻是处理真与假的问题,记者当然就是处理真新闻与假新闻的人了。忠实记录可以说是记者的本职工作。要忠实,就要客观,不能人为地干扰新闻事件的原始发生,从这个角度来看,记者本来就是有一定旁观身份的,暗中观察,伺机等待,不光是表现在揭黑、曝光等负面新闻中,甚至是有些中性的社会新闻,我们的记者都只是事实的记录者,而不是干扰事实发生的人。  然而另一个问题是,记者也是社会人,人囿于生活环境,必须遵守社会秩序,讲求公共道德。新闻原则本来就是同社会公德存在一定距离的,甚至很多好新闻都是在记者权衡公德心与记录新闻之间作出的艰难选择,像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饥饿的小女孩》的记者凯文?卡特,他并不是没有公德心,而是选择了忠于自己的职业,如果没有公德心,可能他也不会因为没有办法承担社会舆论的指责而选择自杀了。雨中摔跤照片的摄影记者也并不是没有公德心,他竖了牌子,提醒路人,这一切发生在照片拍摄以后也并不过分。网民所不满的是照片带来的视觉冲击力,似乎在眼皮地下发生这样的灾难是记者冷漠所致。  综合这些网民的愤怒来看,他们无疑又突出了一个社会问题,新闻写作手法从一开始就是有问题的。要解决记者新闻职能与公德心不统一的弊病,唯有颠覆记者的职业道德准则。1954年颁布的第一个全球性的新闻职业道德规约《联合国国际新闻道德信条》就规定,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正确;职业行为的崇高标准,是要求献身于公共利益,谋求个人便利及争取任何有违大众福利的私利,不论所持何种理由,均与这种职业行为不相符合。这本身就是有矛盾的,一方面要保证公众的消息绝对正确,一方面又要献身于公共利益,这本身就是很难两全的。中国的新闻理论里面规定新闻是自发的,不能人为地干扰,以笔者的理解,这无论如何都与公德心挂不起钩来,这也就是说新闻时间发生时,公德心对记者而言相对要弱化。  网民关于记者公德心的指责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但笔者以为,如果真的要给记者群体的公德心来个批判的话,莫如转向记者的职业道德准则上去吧,因为记者们都是在忠实自己的从业道德,这一切都是拜职业道德准则所赐。只有这样,才能熄灭网民心中的愤怒之火,从而使他们对记者群体的公德心改善发出会心的微笑。
3.新浪网友:我认为做人比做记者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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