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特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第一,从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讲,不同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除了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外,一般是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来实行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除股权形式外,还可以是非股权形式激励,如虚拟股票、增值权、利润分享计划、长期福利计划等。薛中行认为,非上市公司还可以细分创业期和成长期两种类型,对于初创期企业,80%都适合采用期权激励,对于成长期企业,则多数适合期股激励。
第二,从股权激励的对象来讲,由于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往往局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普通员工难于享受到股权激励的好处。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因此,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需要注意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的股东人数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容易和非法发行证券罪擦边。
第三、从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来讲,由于《公司法》没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权用于奖励员工,股票来源一是公司股东(通常是大股东或实际控股股东)转让,二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增资。非上市股份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份,因此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一是公司向股东回购股份后授予激励对象,二是股东转让,三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
第四、从行权价格定价方式来讲,上市公司行权价格确定的一般做法是以期权协议签订时本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期权的行权价基础,由于非上市公司不存在这样的基础,一般的做法是以财务指标为主要确定因素并结合与同行业同水平公司的比较情况进行确定行权价。
第五、从股权激励的效果来讲,一方面由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性较差,股权激励的价值不能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实现;另一方面,由于股权在证券一、二级市场上的巨大差价,非上市公司股权在公司上市以后将成倍增值,给激励对象带来很大的经济收益。当然如果非上市公司业绩很好并且并不打算上市,设计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同样可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双获益的效果。薛中行认为,所有的股权价值都是时间的玫瑰,5万元保持每年30%的增长,30年后就变成了1个亿!一个公司只要保持长期稳定的成长,其未来价值会非常可观。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