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2012招聘教师119人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9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和岗位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教师资格准入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办法

  (一)招聘范围:县属和各乡(镇)有编制、有空岗和进人计划的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办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富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录取手续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

  2012年富源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19人,其中安置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2人、由富源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公开招聘教师117人。

  (一)安置签订就业协议的免费师范生岗位(2人)

  富源县胜境中学(2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政治1人。

  (二)公开招聘岗位(117人)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17人(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含幼师)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师及其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非曲靖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曲靖市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四个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学历放宽为大专学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放宽到中专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5、2011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考高中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小学层次(含幼儿园)各学科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之一,其中报考幼儿教育、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计算机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同,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考时只填报招聘岗位的学科,不填报具体设置岗位的学校。

  (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3天。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富源职业技术学校(县职中)。

  (四)报名时每一位报名人员须携带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照3张。“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五)报名费用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

  (六)开考比例

  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比例要求;若仍不能达到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相关规定

  1、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设置及教材: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小学幼教教育岗位二个层次命题。

  2、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高中、小学幼教教育二个层次命题。其中高中层次设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地理、体育、计算机7个学科考试;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计算机8个学科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发放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

  七、笔试加分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2年7月30日—8月3日(8月3日下午5:30前)将加分证明材料交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八、成绩公布

  8月6日,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教育局公告笔试成绩的当日通过曲靖市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布成绩。需要查分的,可于2012年8月7日—8日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结果于8月8日在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公告。只能查分,不能查卷。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考条件及要求对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报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由考生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通过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并于2012年8月10日开始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县教育局。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⑵其他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已婚的需提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⑴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⑵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因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⑶考生在参加招聘时应主动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中搜寻本人学历信息。若搜寻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搜寻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⑷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在2012年8月9日下午5:30前不参加资格复审又不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由此造成人员空缺的,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该岗位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十、面试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曲人社〔2011〕55号文件制定《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生可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详细了解面试的相关要求。

  (二)面试场地设置

  面试场地分为:考生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候分室。考生抽签后在指定的候考室内候考,面试后在候分室等待公布分数。

  (三)面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

  (四)面试内容、方式及分值

  1、面试内容为各考试学科现行教材中的知识点,考生根据给定的题本按要求进行面试。

  2、考生以讲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教学内容,7名专家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以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得分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有关事项

  1、经资格复审后若有人需要申请放弃面试,本人必须在面试开始的3天之前(2012年8月13日下午5:30前)向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并填写放弃面试申请表。相应空缺人选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该岗位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此而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面试正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面试过程将现场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若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优先条件相同,则笔试成绩总分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总成绩高的优先;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再次组织相同人员面试确定)。

  (六)面试收费

  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规定,每人按5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费。

  十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富源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核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二、体检

  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人员体检。

  (一)承办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的单位必须是县级及其以上医院。

  (二)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拟录(聘)用程序,因此出现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三)体检费由医院向考生据实收取。

  十三、公示和录用

  (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拟录(聘)用人员,组织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选岗位(选岗时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人员优先;若优先条件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总成绩高的优先)。岗位选定后,组织拟录(聘)用人员填写办理录(聘)用手续所需的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限内持录用文件及有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须本人提交自愿放弃录〈聘〉用申请﹚或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四、信息发布

  富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曲靖市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电视台、富源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教育局网站和富源县教育局公告栏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布。

  十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业务。

  十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找人*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富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七、本方案由富源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及举报电话

  富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监督电话:

  4612502(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

  富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4622877(县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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