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赔偿(高分跪求)

有个问题:
兄弟二人,父亲2005年去世,兄长在外从军几十年,弟弟与2000年把旧房重建,后把宅基地房产证归于自己门下。(母亲尚在)
现村委会拆迁住宅,问兄长有没有相应的土地补偿和补偿费用

ps
(谁回答好有追加,非高手勿进)
1、兄长已无农村户口

2、兄长可以要求该住宅的房产部分的补偿款。仁兄,请问,有无法律依据?如有,请详细点!

3、房屋是拆迁另建!

第1个回答  2009-04-03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关于农村房屋拆产赔偿的问题,你描述的事实不清楚,是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涉及的补偿?还是村集体根据规划对村民的宅基地以及房屋进行利用涉及的补偿?

  (1)、如果是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应当适用《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上面是关于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程序和补偿的规定。

  如果是国家征收,土地补偿费是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的费用归属其所有权人。

  (2)、“房屋是拆迁另建!”是什么意思呢?

  一般的理论来说,补偿一般都是补偿给所有权人的。

  2、“兄长有没有相应的土地补偿和补偿费用”?

  (1)、如果是农村土地的征收,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所有,集体在内部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你们属于宅基地,如果是国家征地,个人以为,可以参照上述规定。

  “兄长已无农村户口”,那么,其不能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

  (2)、兄长可以要求该住宅的房产部分的补偿款。请问,有无法律依据?

  房产部分的补偿应当归属其所有权人。

  兄长是否可以要求,需要看他对该财产是否享有权益。

  “弟弟与2000年把旧房重建,后把宅基地房产证归于自己门下。(母亲尚在)父亲2005年去世。”

  根据该事实,弟弟重建房屋,如果是用的自己财产,那么,该房屋属于弟弟所有,兄长对该财产不享有权益。

  如果弟弟重建的房屋属于家庭共有,那么,父亲对该房屋也有部分所有权,父亲去世后,兄长对父亲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兄长对该财产有相应的继承份额,那么,该财产的相应权益他也享有。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11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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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9-03-31
兄长基本上得不到补偿,理由如下:

1、土地补偿肯定没有。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私人拥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兄长户口不在当地了,不可能给他宅基地,他自己肯定不能获得补偿,另外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因此兄长也不能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补偿与兄长无关;

2、对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补偿,兄长也没有。因房屋所有者是弟弟,对这部分的补偿与兄长无关;(不清楚你的旧房重建是个什么意思,推到重建的话,所有权归弟弟是肯定的;如果在以前的基础上翻新或再加盖一层,则兄长应该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即使将房产证办到弟弟名下,仍可视为其为父母和弟弟一家共有财产。)

3、宅基地上的其它附属设施或附着物,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是弟弟所建猪舍或种植果木,兄长不能得到补偿;第二、如果父亲生前所建或种植了一些经济林木,因为拆迁而被毁,这部分补偿应视为父母的财产,兄长有权得到其应有的份额,视为父亲的遗产继承。

4、虽说亲兄弟明算帐,但亲情无价,别因这个坏了兄弟情份。如果是该给兄长的还是应该给兄长,一般情况,作为当兵多年的兄长肯定不指望从拆迁中得到多少好处,但弟弟应该主动有所表示,很可能兄长连他应得的也不要了,这样岂不两全其美?

http://baike.baidu.com/view/228409.htm
第4个回答  2009-03-31
根据《继承法》规定,老屋你兄可分得四分之一的遗产,你母亲得二分之一,你和兄各分二分之一。
由于旧房重建,现房产是你的,不是父亲遗产,你母和兄不具有继承权,但因你的房有父亲遗产(老屋、士地),应当给你母和兄一定的补偿。
你兄是军人,按规定没有相应的土地补偿和补偿费用。但你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要酌情给一部分给你兄。具体补偿多少,没有法律规定。
建议:你将老住房和士地折价,如父亲的房产现在能卖到20万元,根据《继承法》法的规定,你应当补偿你兄5万元。
第5个回答  2009-04-02
宅基地证是当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据你所说,弟弟已经把该宅基地归于自己的名下,那么弟弟就拥有该宅基地的合法权利,其他人无任何法律依据主张宅基地名下的所有合法权利,包括哥哥和其他村民。
宅基地只有本村的村民拥有,如果户口迁出该集体组织,村委会有权(非义务)收回迁出村民的宅基地,由村委重新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

所以,由该宅基地引申出来的土地补偿和补偿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兄长基于不是本村的村民无权享有。

提问的如果是弟弟,亲情无价,你就补偿一点给兄长吧。
提问的如果是兄长,如果弟弟能给你一点补偿的你就要吧,否则千万不要强求,伤了兄弟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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