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如题所述

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落户申请;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如果需要将户口迁往其名下的房产,还需提供其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由于个人原因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要持户口薄、身份证以及迁移事由的相关证明: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即可。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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