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四种形态哪四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2
纪检工作的“四种形态”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常态化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约谈函询,让党员干部经常性地面临纪律约束,实现常态化管理,使得‘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2. 对于违纪行为,主要采取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成为了大多数情况下的首选措施。
3. 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作为处理违纪行为的补充手段,适用于少数情况。
4. 对于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行为,则通过立案审查的方式进行处理,这类情况在所有违纪行为中占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的提出,是为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实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对于那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仍然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四种形态”作为一个政治学术语,首次出现在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中,并在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对其进行了重申和定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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