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成本法(合并报表抵消),与之前合并报表抵消有何差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6

成本法是确有现金分配时才确认投资收益,权益法是按净利润的权益比率确认投资收益。新准则下具体合并抵消步骤如下:

首先要调整母公司的报表,用权益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节,以确认抵消分录中贷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分录均为母公司个别报表,尚未开始合并报表的分录抵消) ,

如果涉及到子公司的受益权益调整的话先调整子公司的报表(可以参照母公司的调整方法来调整子公司报表),然后再调整母公司的报表。

    将子公司的净收益调整为公允价值下的净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没有差异,则此步骤可省略 (实际工作中一般都不涉及到公允价值,只有在考试中才会出现);

2. 如除了1以外还有要对子公司的调整的话先做调整;

3. 用调节后的净收益和持股比例来确认母公司的投资收益 ;

借:长期股权投资(1)

贷:投资收益 (1)

4. 如果当年子公司有分配现金股利,则对照两种方法之间的差异,冲回成本法下对此确认的投资收益,因为权益法对此部分是做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

冲回原按成本法做的分录:

借:应收股利\往来等 -a

贷:投资收益 -b

按权益法的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往来等 a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或损益调整) b

以上两个调整分录合二为一: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或损益调整) -b

贷:投资收益 -b

5. 看子公司当年是否还有不影响损益的利得,即直接进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的利得,母公司同样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借:长期股权投资(2)

贷:资本公积 (1)

至此,调节完毕,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以前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都要改用按成本法核算,要进行调整,所以这个初始成本就是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加减上面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最后的余额就是抵消分录中应当冲减的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连续编制时的分录为:

首先把上年度的带过来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 (1)----就是投资收益(1)

资本公积 (1)

再根据上面的程序做当年的调整

调整完了,可以做合并报表的抵消分录了!

扩展资料:

处理特点:

(1)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分配的股利在性质上属于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方才能确认投资收益;

否则,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从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所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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