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退休后受贿40万出庭受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7

钦州市水利局原局长退休后受贿案公开审理</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庄严法庭上,前钦州市水利局局长王群力(1944年生,曾为正处级)因在退休后涉嫌受贿40万元人民币,于9月15日接受公开审理。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反映了廉政建设的持续深入。


据公诉机关指控,王群力在2010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儿媳黎伟经(已判刑)在钦州市水利局水利建设管理站和钦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职务便利,接受了龚建良(另案处理)共计40万元的贿赂。王群力将部分赃款交给黎伟经,让她在招标过程中关照龚建良的公司,最终龚建良的公司成功中标,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王群力在庭上坦陈,他本已意识到错误,曾计划将赃款上交纪委以示悔改,但因顾虑彭某局长的职位和儿媳的工作,未能立即行动。直至彭某被调查,他才在2013年底将全部款项退至纪委并主动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主张,王群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利用其影响力受贿,构成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鉴于其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建议法院酌情从轻处罚。然而,辩护律师针对这一指控提出了有力反驳。他们引用黎伟经和龚建良相关案件的判决书指出,王群力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不正当利益,且龚建良行贿的水管材料质量合格,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律师强调,王群力年事已高,且案发后主动退款并投案,犯罪情节较轻,建议法庭免予刑事处罚。


法庭上,辩护人提交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将对王群力的定罪量刑产生关键影响。案件的最终裁决,将是对公正司法的一次重要检验,也将彰显对退休人员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钦州市的司法进程将持续关注,公众期待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兼顾法理与人情,作出公正、公平的判决,以此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吴凰汇 陈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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