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鼓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本市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鼓励新增或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建设租赁住房,非住宅现有住房按规定转为租赁住房,转制符合条件的住房实行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数据共享,为租赁方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房屋租赁管理服务。
其次是首都功能核心区禁止短租住房。在其他城区出租短租住房,应当符合本市有关管理规定和社区管理规定。没有管理规定或者管理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当征得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短租房出租人入住前应当亲自核对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并立即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
再者是保护租户的权利。明确住房租赁规定,要求租赁住房应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条件,并符合建筑、消防、室内装修等相关规定。危险建筑物、甲醛房间等。建议出租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面增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征得承租人同意。要求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承租人房屋状况,特别是装修完成时间,以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
要知道的是居民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进行完成出租登记,并填写出租房屋信息及出租人、承租人等信息。实际居民的其他信息。这样能够更好地保证出租人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