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务员考试体检, 公安类的职位 ,体检视力问题,急!

我考的是江西省的公务员,报的是公安系统的职位(不是刑侦科之类的),我学的法学,对视力的要求应该不会太严吧
它要求的是矫正视力5.0或裸眼视力4.6,就是带眼镜有5.0就可以吗。但是我的眼镜左眼750.右眼375,不知道是不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不能大于500度,那我就不合格了
知道的请详细告诉我,考进公安是一辈子的事啊,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09-01-20
不知道你们省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省公安最低也要4.8以上,是特殊职位的,其他全是5.0
你这种情况建议你去做近视眼手术
第2个回答  2009-01-20
矫正视力5.0就是戴眼镜有5.0就可以了,没有规定不能大于500度,所以尽管放心
第3个回答  2009-01-27
做个近视恢复手术就可以了,这个手术很效率,2-3分钟完成。
第一天检查,第二天做手术,第三天裸眼视力就能到5.0或5.0以上。
价钱7000元左右。
第4个回答  2015-05-14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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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09-01-20
有熟人吗?有关系吗?关系硬吗? 请回答前面的问题。如果都肯定的话 ,恭喜你加入人民警察这肮脏的职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6个回答  2009-01-20
严格的,楼主这样的情况不行的,去做准分子手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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