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准备离婚,又面临购买的商品房要办贷款手续,双方商议,双方用共同的公积金贷款后再离,贷款由双方公积金还,多余的由男方承担,房产归女方.请问,如何保障女方这些双方商议的权益的实现?双方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能否只写女方名字?如果不能,离婚后,能否把男方名字删掉?删掉后,双方公积金还能否共同承担还款?最好的办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