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的硕士文凭国家承认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5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毕业时只能获得校本部的硕士学位证书(即国外的证书,并没有中外合作的字样),但该证书教育部是承认的,可以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认证后与全日制研究生所获证书具有同等效益,也就相当于国内的双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显示,以下证书不能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扩展资料: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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