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户口迁移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5
公安部户口迁移手续的规定是:不同的户口迁移工作是要到不同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的。如果是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毕业生、肄业生及退学、转学生的户口迁移以及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毕业的非农业户口学生的户口迁移需要到派出所直接办理进行执行即可。
下列户口可到派出所直接办理:
(一)出生登记(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后,对以往出生未落户的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以往出生已经随母落户、尚未成年且要求随父落户的,报市、州公安机关审批);
(二)死亡注销;
(三)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毕业生、肄业生及退学、转学生的户口迁移(技工学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毕业的非农业户口学生的户口迁移参照此条执行);
(四)应征入伍注销户口的和由安置部门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异地安置除外);
(五)被劳改、劳教、假释人员释解后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六)出国超过六个月注销户口、归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和出国留学人员归国后需要办理落户的;
(七)分户、并户、单独立户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有关事项(姓名、出生日期除外)。
下列户口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
(一)非农业人口“三投”(投配偶、投子女、投父母,下同)和农业人口“三投”、不需要改变户口性质的户口;
(二)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后,对以往出生未落户的户口;
(三)申请变更更正姓名的;
(四)经县(市)政府劳动、人事等部门批准调动的工人、干部及随迁家属迁入县(市)(不含区,下同)的户口;
(五)经市、州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调入调整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迁入县(市)的户口;
(六)经市、州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国家公务员,非农业户口性质、需迁入县(市)的户口;
(七)离退休、退职干部异地安置、迁入县(市)的户口;
(八)收养子女申请落户的户口;
(九)县(市)内现役军官家属具备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需“农转非”的除外)和异地安置的复转退军人迁入县(市)的户口;
(十)申请迁入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镇落户的户口;
(十一)被假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犯人、被管制分子以及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监管期间必须办理迁出的户口;
(十二)劳改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异地落户迁入县(市)的户口;
(十三)其他可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直接审批的户口。
其实我国的户口管理的工作是我国的公安机关主管的,我们如果是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的户口迁移或者是户籍所在地变更的情况的,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咨询的。
相似回答